
四川女职工的产假最新规定218天可信。休218天产假一定要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四川省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延长生育假60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以及年休假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育**的调整,各地纷纷对产假**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四川对产假制度进行了调整,最新规定可休到218天,充分体现了对女性生育权益的尊重和保障,以下是产假最新规定,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和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剖腹产产假为173天,计算方法为98天加上15天的剖腹产假再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
4.剖腹产多胞胎产假为188天,计算方法为98天加上15天的剖腹产假再加上15天的多胞胎产假再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
女职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待遇,积极向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规定的产假待遇,对于四川省产假的有关规定,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生育情况而定的,具体的产假天数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