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4年广西省最新修订的生育条例来看,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女方分娩后,除了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假期以外,第一胎还可以增加产假六十天,第**可以增加产假七十天,第三胎可以增加产假八十天,也就是说第一胎一共可以休产假158天、第**是168天、第三胎是178天。
自生孩子的**及配套措施出台以来,人们的生育意愿仍然很低。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些地区表示可以生四个孩子。比如广西边民就可以这样做。所以很多人就很好奇,2024年广西产假新规定的天数一共是多少。其实,地方**不一样,生育福利也会有所差异。以下是广西省各城市产假最新规定:
1、南宁:南宁市一胎休产假158天、**168天、三胎178天。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怀孕期间,男性都可享受25天的陪产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多次使用;
2、柳州:柳州产假包括必须享受的产假和可以请的假。其中,享受产假包括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可以请的假包括产前、哺乳和保胎假。晚育、护理、产假98天等规定也包括在内;
3、桂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单胎一共是128天,双胎是143天;
4、梧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一共可休158天。
总之,根据2024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夫妻双方都有一定的产假时间,只是地区不同,**有所差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