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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对做试管婴儿有什么影响?
2025-05-21 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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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对不孕症、妇科内分泌疾病、妇科常见疾病的诊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宫颈癌是女性生殖系统常见的恶性肿瘤,其治疗和预后与疾病分期密切相关。对于有生育需求的女性,宫颈癌的存在可能对试管婴儿(IVF)产生多方面影响,需结合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式及生育意愿综合评估。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宫颈癌本身对生育的影响
1. 早期宫颈癌(Ⅰ 期)
特点:肿瘤局限于宫颈,未发生淋巴结转移或远处扩散。
对 IVF 的影响:
术后宫颈管缩短或缺失可能增加早产风险(因宫颈机能不全),需在孕期密切监测宫颈长度,必要时行宫颈环扎术。
放化疗可能损伤卵巢功能,导致卵子数量和质量下降,影响 IVF 成功率。
术后切缘阴性(肿瘤完全切除),无复发迹象。
剩余子宫体有足够的容积和血供支持胚胎着床及胎儿发育。
保留生育功能的可能:对于渴望生育的年轻患者,部分早期宫颈癌(如 ⅠA1 期、ⅠA2 期、ⅠB1 期且肿瘤直径≤2cm)可通过根治性宫颈切除术(切除宫颈及部分宫旁组织,保留子宫体)保留生育能力。术后若子宫体完整,理论上可尝试 IVF,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风险:
2. 中晚期宫颈癌(Ⅱ 期及以上)
特点:肿瘤侵犯盆腔组织、淋巴结或远处转移(如肺、肝等)。
对 IVF 的影响:
需根治性治疗:通常需行全子宫切除术 + 盆腔淋巴结清扫术,并配合放化疗,术后无法保留子宫,丧失自然妊娠及 IVF 条件。
生育禁忌:中晚期宫颈癌以治愈疾病为首要目标,生育需求需让位于抗肿瘤治疗,不建议尝试 IVF。
二、宫颈癌治疗对 IVF 的影响
1. 手术治疗的影响
根治性宫颈切除术:
保留子宫体但切除宫颈,可能影响子宫颈黏液分泌(影响自然受孕),但 IVF 可通过胚胎移植绕过宫颈,理论上可行。
术后子宫血供可能减少,需评估内膜厚度及容受性,必要时通过药物(如雌激素)改善内膜环境。
全子宫切除术:术后无子宫,绝对无法进行 IVF(胚胎无着床场所)。
2. 放疗的影响
对卵巢的损伤:盆腔放疗可能直接破坏卵巢组织,导致卵巢功能衰竭(早绝经),卵子储备显著减少甚至枯竭,无法获取可用卵子。
对子宫的损伤:放疗可能引起子宫内膜纤维化、宫腔粘连,即使保留子宫,内膜容受性也严重下降,胚胎着床率极低。
3. 化疗的影响
对卵子的毒性:化疗药物(如顺铂、紫杉醇)可能损伤卵泡,导致卵子质量下降、染色体异常风险增加,影响 IVF 的胚胎着床率和妊娠结局。
时机选择:若在化疗前尚未完成生育,需通过胚胎冷冻或**保存生育力(见下文 “生育力保存”)。
三、宫颈癌患者能否做试管婴儿?
1. 允许尝试 IVF 的情况
严格限定于早期宫颈癌且保留子宫者:
分期:ⅠA1 期(无淋巴血管间隙浸润)、ⅠA2 期、ⅠB1 期(肿瘤直径≤2cm)。
治疗方式:已行根治性宫颈切除术,术后病理提示切缘阴性,无高危因素(如淋巴结转移、切缘阳性、深层间质浸润)。
卵巢功能正常:未接受放疗或仅接受少量化疗,AMH(抗穆勒氏管激素)、FSH(卵泡刺激素)等指标显示卵巢储备良好。
流程建议:
因术后子宫可能更敏感,促排卵方案需谨慎,避免过度刺激导致子宫收缩。
胚胎移植时选择单囊胚移植,降低多胎妊娠风险(多胎可能增加早产及子宫破裂风险)。
超声检查子宫内膜厚度、血流及宫腔形态(警惕术后宫腔粘连)。
卵巢储备功能检测(如 AMH、窦卵泡计数 AFC)。
宫颈管长度评估(若过短,需在 IVF 前考虑宫颈环扎预防早产)。
肿瘤学评估:妇科肿瘤医生确认无复发迹象,且病情稳定至少 2 年(降低复发风险)。
生殖功能评估:
IVF 方案调整:
2. 禁止尝试 IVF 的情况
宫颈癌分期≥Ⅱ 期,或术后存在复发、转移。
已接受全子宫切除术或盆腔放疗,无可用子宫或卵巢功能衰竭。
肿瘤未控或处于治疗中(如化疗期间),需优先抗肿瘤治疗。
四、宫颈癌患者的生育力保存
若宫颈癌患者在确诊时尚未完成生育,且肿瘤分期允许保留生育功能,可在治疗前通过以下方式保存生育力:
1. 胚胎冷冻
适用于已婚或有精子来源的患者,通过促排卵获**子,与精子结合形成胚胎后冷冻保存,待病情稳定后解冻移植。
注意:促排卵需在肿瘤治疗前尽快完成(避免延误抗癌治疗),且需评估促排卵药物(含雌激素)是否可能刺激肿瘤生长(目前证据显示短期促排卵对宫颈癌影响较小,但需肿瘤医生与生殖医生共同评估)。
2. **
适用于未婚或暂无精子来源的患者,冷冻成熟卵子以备后续使用。
局限性:**复苏率低于胚胎冷冻,且宫颈癌患者可能因年龄或治疗导致卵子质量下降,需权衡利弊。
3. 卵巢组织冷冻
仅适用于极年轻患者(如青春期前女孩),手术切除部分卵巢组织冷冻,未来可能通过移植恢复卵巢功能,但技术尚不成熟,临床应用有限。
五、宫颈癌患者 IVF 的风险与注意事项
1. 主要风险
肿瘤复发风险:孕期激素水平升高可能促进肿瘤生长,需在整个孕期及产后密切监测肿瘤标志物(如 SCC)、宫颈残端及盆腔情况(通过超声、MRI 等)。
妊娠并发症:
宫颈切除术后可能出现宫颈机能不全,导致中期流产或早产(发生率约 10%~20%),需定期超声监测宫颈长度,必要时环扎。
子宫血供减少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盘位置异常(如前置胎盘)。
治疗冲突:若孕期发现肿瘤复发,需权衡母婴安全,可能需提前终止妊娠以进行抗肿瘤治疗。
2. 注意事项
多学科协作:由妇科肿瘤医生、生殖医生、产科医生共同制定方案,确保肿瘤管理与生育需求平衡。
孕前咨询:确诊宫颈癌后,尽早与生殖科医生沟通,评估是否有保存生育力的可能(如在手术 / 放化疗前冷冻胚胎 / 卵子)。
术后避孕:根治性宫颈切除术后,建议至少避孕 1 年(待子宫切口愈合),并在肿瘤无复发迹象后再启动 IVF。
孕期监测:
每 2~3 个月复查肿瘤标志物及盆腔影像学检查(避免 X 线,优先选择超声或 MRI)。
孕晚期评估宫颈长度及胎儿位置,制定分娩方式(若存在宫颈环扎,需提前拆除并评估阴道分娩可能性)。
总结建议
早期宫颈癌且保留子宫者:在肿瘤完全控制、卵巢功能正常的前提下,可谨慎尝试 IVF,但需全程密切监测肿瘤复发及妊娠并发症。
中晚期宫颈癌或已丧失子宫者:以治疗疾病为首要目标,不建议追求生育,IVF 无可行性。
关键原则:生育需求必须建立在肿瘤治愈或长期稳定的基础上,避免因妊娠延误肿瘤治疗,危及生命。
提醒:宫颈癌患者的生育决策需非常谨慎,建议至大型三甲医院的妇科肿瘤中心及生殖医学中心进行多学科会诊,根据个体病情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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