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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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22家专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一览(附2025年鉴定机构推荐)

萍乡哪些地方能够提供专业的司法亲子鉴定服务呢?位于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的萍乡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便是可以开展司法亲子鉴定服务的地方哟。医生特意搜集了萍乡当地22家能够开展司法亲子鉴定服务的机构,在此要说明一下,这些机构的排名不分先后。要知道,在众多的机构当中,有些可能是不具备开展司法亲子鉴定服务的能力的,所以大家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依据它们的业务范畴来谨慎挑选。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萍乡正规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大全一览

1、萍乡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萍乡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

萍乡亲子鉴定机构服务业务: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司法dna亲子鉴定咨询、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等;

萍乡亲子鉴定机构服务范围:安源区、湘东区、莲花县、上栗县、芦溪县

萍乡亲子鉴定机构工作时间:8:00~24:00(周一至周日都可咨询)

萍乡亲子鉴定机构简介:民鉴基因为萍乡及周边城市提供亲子鉴定服务,“专注基因科普,提供专业服务”是民鉴基因一贯宗旨。民鉴基因竭诚满足委托人的需求、提供专业亲子鉴定咨询,已成功解决了上千位客户的亲子鉴定相关问题,积累了良好口碑,是当地正规靠谱的亲子鉴定咨询机构。

2、萍乡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江西萍乡人民路

二、萍乡亲子鉴定采样机构目录:

3、萍乡市上栗县亲子鉴定中心

萍乡市上栗县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李畋大道

4、萍乡市芦溪县亲子鉴定中心

萍乡市芦溪县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人民西路

5、萍乡市莲花县亲子鉴定中心

萍乡市莲花县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永安路

6、萍乡市安源区亲子鉴定中心

萍乡市安源区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跃进北路

7、萍乡市湘东区亲子鉴定中心

萍乡市湘东区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五四村

声明: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咨询客服获取采样中心名单。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三、萍乡本地专业司法亲子鉴定费用价格汇总

在萍乡,司法亲子鉴定的花费大致在2000元-4500元这个区间范围内,不过具体的费用会依据鉴定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为你展开详细说明:

1.萍乡个人亲子鉴定费用具体说明:

在萍乡进行个人亲子鉴定时,如果是对父子(女)或者母子(女)两人进行鉴定,费用为2000元;要是同时进行父、母、子(女)三人的鉴定,费用则为2600元。这种鉴定方式具有较强的私密性,客户能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匿名鉴定,不需要提供相关证照,并且样本采集工作可以自行完成。不过要注意,个人亲子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它仅仅是供客户个人了解相关情况,可作为主张权益时的一个参考依据。

2.萍乡司法亲子鉴定费用详细阐释:

萍乡的司法亲子鉴定分为二联体和三联体两种情况。其中,司法亲子鉴定二联体的费用是2400元,三联体的费用为3600元。在进行该鉴定时,需要遵循实名委托原则,被鉴定人需要携带有效证照一同到场。其鉴定结果在范围内都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在打官司、可靠、移民、上户口等各类司法事务中作为有力的证据。

3.萍乡胎儿亲子鉴定费用详细介绍:

在萍乡,胎儿亲子鉴定的费用为每例4000 - 4500元。这种鉴定方式是通过提取孕妇的静脉血,然后运用先进的基因技术来识别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具体作过程是从母亲的外周血中提取胎儿DNA,再经过DNA扩展技术获取足够的DNA,从而完成鉴定工作。

四、萍乡2025 年司法亲子鉴定办理手册

一、咨询知晓详情

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萍乡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

如实陈述个人需求,知悉亲子鉴定的类别、样本采集以及邮寄的方式。

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具体时间。

二、样本采集流程

倘若选择萍乡个人亲子鉴定,为保障隐私,可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私下进行样本采集。

能够采集的样本涵盖血痕、口腔拭子、毛发、烟蒂等等。

采集完毕之后尽快邮寄至鉴定机构。

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所有被鉴定人一同前往萍乡亲子鉴定机构现场采血。

三、缴纳费用环节

样本确认接收后,萍乡亲子鉴定机构会通知缴费事宜。

检测费用能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

四、实验室鉴定作

缴费完成后,样本将会被送往萍乡亲子鉴定机构的实验室开展 DNA 鉴定。

鉴定结果通常在 5 - 7 个工作日内出具,具体时长因鉴定类型而有所不同。

五、结果通知方式

鉴定机构会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鉴定结果。

鉴定报告可邮寄给委托人或者由其自行收取。

五、延伸阅读:

依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一、关于鉴定人的指定

1. 第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委托之后,应当安排本机构内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来开展鉴定工作。如果委托人存在特殊的要求,在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从本机构里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不过,委托人不能要求或者通过暗示的方式让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照自己的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来提供鉴定意见。

二、关于鉴定材料的获取

2. 第二十四条表明,司法鉴定人有权知悉开展鉴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并且能够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在必要的时候,司法鉴定人还可以对诉讼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如果经过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在进行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安排不少于两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并且至少要有一名是负责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而且,在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的时候,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员还需要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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