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靠谱的隐私亲子鉴定机构名单一览(附2025年机构地址汇总)
静海专业隐私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静海专业隐私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址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4号,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提供专业的隐私亲子鉴定服务。为了方便静海的小伙伴能快速找到鉴定机构,医生整理了静海各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以及静海亲子鉴定咨询机构在此供大家参考,排名不分先后。注:各鉴定机构鉴定范畴不同,请根据自身情况及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自行选择,内容仅供参考。
静海隐私亲子鉴定机构选择与服务详情
1、静海国医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静海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4号
静海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静海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及周边城市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静海中基医学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静海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方红路88号。
3、静海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静海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东五里村18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静海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静海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东方红路2号
5、静海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静海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朝阳街道东方红路165号
静海哪里可以做鉴定
6、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E3楼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7、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号
经营范围: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与鉴定、生产许可检验、相关委托检验
8、天津天泽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慧深道33号8号楼附楼301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9、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凌口昌凌路
经营范围: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10、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号
经营范围: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与鉴定、生产许可检验、相关委托检验
11、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E3楼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12、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E3楼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13、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40号
经营范围: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与鉴定、生产许可检验、相关委托检验
14、天津市开平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5、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E3楼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这就是静海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通常情况下,医院是不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任何医院若想进行亲子鉴定,都需要拥有相关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要向司法局备案。
亲子鉴定所需证照因鉴定类型而异:
证照: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提供证照,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提交有效的(、驾照、护照、户口簿或儿童出生证明之一)
样本:
常规样本:毛囊毛发、指尖血、血痕、口腔拭子。
特殊样本:烟头、精斑、指甲、口香糖、牙刷等。
孕期亲子鉴定样本:孕妇静脉血10-15mL。
静海隐私亲子鉴定医院有哪些?
静海大部分正规医院都不一定可以做亲子鉴定,一般的医院是不能做亲子鉴定的,需要具备亲子鉴定资质才可以做亲子鉴定,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才可以做,因为医院的专攻医疗服务,所以是一般不做亲子鉴定,无论您在哪个城市做亲子鉴定还是需要到正规机构做。
亲子鉴定所需的实验室设施包括采样室、样品室、DNA提取室、试剂储存、准备室、扩增及检测室,而这些条件并非一般医院所具备。此外,医院不进行亲子鉴定的原因还包括:无法满足客户对隐私保护的要求;人力分配不够合理,可能导致医院对紧急求救电话的响应不及时等。因此,在寻找亲子鉴定服务时,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是更佳的选择。
常见问答
1、问:能否匿名做亲子鉴定?
答:是的,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部分实验室提供匿名亲子鉴定服务,允许客户在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完成检测。
2、问: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基于DNA作为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每个人的DNA都是的。
3、问:静海上户口亲子鉴定会有人作假吗?
答:上户口亲子鉴定不会有人作假,作假是违法的事情。做上户口亲子鉴定还是要到正规的亲子鉴定中心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