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免费在线咨询

贴合!常平12佳亲子关系鉴定机构名单(附25年鉴定机构汇总)

常平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在哪?常平亲子鉴定机构_常平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本文将简单整理常平当地亲子鉴定费用以便大家参考。

常平DNA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名单推荐

1、常平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安路1号

常平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等DNA鉴定咨询。

常平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莞城街道、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中堂镇、高埗镇

2、常平亲子鉴定中心

常平中基医学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

3、常平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常平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平新城大道1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常平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常平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莞市常平镇东兴路168号

5、常平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常平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东莞市常平南城路356号

常平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6、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五楼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7、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中堂江南村麦州岛精神卫生中心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8、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大厦A座七楼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9、广东德方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16、17楼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10、广东华南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3栋603室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11、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2栋107室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等

声明:以上资料均来自互联网,以上收集资料均来自互联网,且排名不分先后,如有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内容存在有侵权行为,请立刻留言或联系医生,医生在确认信息后时间采取相应措施。

常平亲子鉴定流程详解

司法鉴定标准化流程

预约验证

通过司法厅官网核查机构资质后电话预约,携带原件+复印件。

身份核验与采样

法医现场拍摄证照照、采集指尖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签署司法鉴定协议书。

实验室双盲检测

样本分装后由两组法医自立检测,采用ABI3500xl基因分析仪进行STR分型。

报告签发

3-5个工作日内出具附防伪编码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可在线验证真伪。

隐私鉴定便捷路径

足不出户模式:

官网申请→采样盒邮寄到家→自行采集口腔拭子→回寄样本→电子报告送达

常平亲子鉴定所需证照因鉴定类型而异:

(一)明材料

个人明:用于确认鉴定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如、户口簿、护照等。

委托书:如果由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明。

(二)样本材料

常规样本:常见的样本包括口腔拭子、血液、血痕、毛发(带毛囊)等。

特殊样本: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指甲、烟头、精斑、牙刷等作为样本,但需提前咨询鉴定机构确认适用性。

(三)其他辅助材料

照片:部分鉴定机构可能要求提供鉴定参与者的照片,用于进一步确认身份。

病历或医疗记录:如果涉及医疗用途的亲子鉴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病历或医疗记录。

(四)费用支付凭证

鉴定费用:根据选择的鉴定类型和机构,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并保留支付凭证。

(五)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文书:如果是司法亲子鉴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传票、调解书等。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的度如何?

答:亲子鉴定的准确度很好,准确率通常达到99.99%以上。这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存在亲子关系,那么这个结果具有很好的可信度。

2、问:进行亲子鉴定通常需要哪些样本?

答:亲子鉴定可以采用多种样本,包括但不限于:

血液

口腔拭子(口腔细胞)

带有毛囊的头发

指甲

唾液这些样本均能提供足够的DNA信息以进行亲子鉴定。

3、问:胎儿能做亲子鉴定吗?

答:可以。怀孕2个月左右可以取胎儿绒毛组织作为亲子鉴定材料,怀孕4-7月可以取羊水作为亲子鉴定材料,怀孕7月以后可以取胎儿脐带血作为亲子鉴定材料。胎儿亲子鉴定材料的采集应到有资质的正规医院进行。

延伸阅读:

2016年实施首先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