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菏泽个人亲子鉴定中心大全(附鉴定费用流程明细)
菏泽哪里有亲子鉴定中心?菏泽有亲子鉴定咨询中心,菏泽市牡丹区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基地。
菏泽的上户口亲子鉴定,需到当地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办理,流程严谨,被鉴定人双方得亲临现场。个人亲子鉴定可选择基因、生物,结果仅对委托人公开,全程保密,可自行采样、匿名办理。
菏泽正规隐私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汇总
1、菏泽国医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菏泽亲子鉴定中心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创业创新科技孵化基地
菏泽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菏泽:牡丹区、定陶区、曹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菏泽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这里有亲子鉴定全数的服务,从司法亲子鉴定的专业建议,到上户口亲子鉴定的流程指导,再到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的贴心保护,以及胎儿亲子鉴定的准确检测等。
菏泽亲子鉴定机构简介:菏泽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我们承诺以较严格的标准执行亲子鉴定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重视每一位客户的需求,致力于提供公正、透明、有效的服务,让客户在隐私得到保护的同时,获得满意的鉴定结果。
2、菏泽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菏泽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菏泽市人民路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菏泽亲子鉴定咨询中心精选
3、菏泽成武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成武县伯乐大街中段路南66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4、菏泽郓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郓城镇唐塔路东段184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5、曹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山东省曹县开发青路东富民大道南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6、鄄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鄄城县孙路26号
经营范围:法临床鉴定
7、山东德恒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菏泽市人民路16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
8、菏泽巨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巨野县巨野镇文化路3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9、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0、菏泽市中心血站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251号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11、东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
机构地址:东明县向阳路113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2、菏泽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菏泽市曹州路2888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3、菏泽市定陶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定陶县城区站前路56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4、菏泽单县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单城镇文化路1号
经营范围:法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温馨提示: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亲子鉴定,还需要根据业务范围选择,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个人亲子鉴定办理流程
1、咨询:首先需要向鉴定机构咨询亲子鉴定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采样方式、鉴定时间等。
2、签署协议: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后,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和鉴定协议,确定亲子鉴定的具体方案和过程。
3、采样:根据鉴定机构要求,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采样,例如口腔拭子、血液或头发等。
4、测试:鉴定机构会将采样的标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生成鉴定报告。
5、报告:在完成测试后,鉴定机构会向客户提供鉴定报告,说明鉴定结果并解释其意义。
6、反馈:如果对鉴定结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反馈,并进行沟通和解决。
菏泽做亲子鉴定可以在医院做吗?
很多人以为亲子鉴定可以到妇幼院做,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一般妇幼院是不能做亲子鉴定的,因为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目前DNA亲子鉴定多是在自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不具备DNA亲子鉴定的承接业务资质;
2、医院的机器设备不能够满足亲了鉴定检测要求;
3、不能很好满足亲了鉴定客户对隐私保护的要求:
4、人力资源得不到更好的分配,可能会导致医院对一些紧急求救电话无法及时回应等
常见问答
1、问:办理亲子鉴定要提供什么证照?
答:办理司法亲子鉴定至少需要、户口本等有效证照。
2、问:亲子鉴定可以在小孩出世前做吗?
答:可以,孕期亲子鉴定是采取的方式获取宝宝的DNA序列,然后与男方DNA序列进行对比。
3、问:亲子鉴定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吗?
答:理论上存在很小的错误率,但实际中几乎可以确定。
鉴定知识拓展: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举证妨碍: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但由于相对方因故意或过失将诉讼中存在的证据灭失,或者拒绝提出,使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导致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基于诚信公平原则,和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妨碍举证方应承受不利推定。
一方申请鉴定,且确实应当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仍然有权拒绝亲子鉴定;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完全是享受当事人自己的权利,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
如果亲子鉴定结论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能够提供的证据,亲子鉴定的被拒绝必然对其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要求鉴定者通过拒绝鉴定避免了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但是,被要求鉴定者拒绝亲子鉴定,不一定必然产生上述结果。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依然可以依据已知的事实作出判决不利于被鉴定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