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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元钱较真 市民状告饭店索要消毒餐具使用费胜诉

   3元钱,恐怕连一碗米线都买不到了,姚勇东却为了它足足忙活了半年。近日,我省首例因餐具消毒收费引发的诉讼案得到了宣判,被告金毫水傣楼餐厅赔偿姚勇东消毒餐具使用费3元。

   胜诉给了姚勇东很大的信心,但是这一路走来,他的辛酸却很少有人能够理解。当记者问及“遇到非议时是什么信念支撑着继续走下去”时,他表示,四年前,云南法制报记者状告昆明荔源快餐店“自带酒水服务费案”给了他很大鼓励。

   “都是纸老虎,只要你较真”

   今年38岁的姚勇东是一名铁路职工,今年5月25日,他和两个朋友去广福路上一家名为“金毫水傣楼”的餐厅吃饭,3人点了7个菜,一共150元钱,结账时却加了个3元钱的“消毒餐具使用费”。

   “当时我提出不应该收取消毒餐具费,这是不合法的,但是老板不同意,说这是‘行业’。”无奈之下,姚勇东就向饭店索取了发票、点菜单和名片后离开。

   从各大餐厅开始收取餐具消毒费开始,姚勇东被收取过的费用早就已经无法计算清楚,“少的时候每人1元钱,多的时候每人5元。”他说,“虽然分到每个人身上并不多,但是昆明每天都有几十万人去消费,算下来,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样一想,我觉得这件事就不是一件小事。”

   在整个讲述过程中,姚勇东不止一次提到“行业很多,但都是纸老虎,只要你跟它较真,它就会被击破”。这样的观点也让他萌发了状告餐厅的念头。“如果我这样做,那就是为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做了一件好事。”

   怀着这样的想法,姚勇东开始了他长达半年的诉讼过程。

   当天回家后,他就开始寻找相关法律依据、搜寻资料。但是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7月份他来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受理他的案件,后来他又去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5日,几经周折之后,西山区法院终于正式受理此案。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很多市民对姚勇东的做法表示赞同,昆明市民王女士专门打听了开庭时间,去支持他,她表示,“难能可贵的是,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做了这样的一个很多看似社会地位比他高、法律意识比他强的人没有去做的事情。”

   据姚勇东介绍,立案后有一些律师找到了他,表示愿意免费为他代理这个案子,“但是我都没有答应,我想一个普通老百姓如果自己把这件事情做成了,那一定会激励更多的老百姓去做这样的事。”


   最大的压力来自家人

   回顾这半年的历程,让姚勇东感到压力最大的就是自己家人的反对。他说,妻子让他“有时间做点正经事,得罪人的事情不要去做”,“成天看些乱七八糟的书,也不知道帮着家里做点事情”等,这些话,从他决定打官司时开始就没有离开过,到最后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情况才有所好转。

   由于整个案件都是他一个人在做,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习法律知识,“平时跑长途火车还要出差,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小孩、做家务……成天被妻子唠叨着,亲情的压力让我感到最难过、也最无力改变。”

   与此同时,周围朋友、同事的闲言碎语也让他感觉“做件事真不容易”,“大家都说我无聊、没事找事,觉得这只是几元钱的事。”他说,“整个社会环境就是如此,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不放弃,想着既然要做,就一定把它做好。”

   在姚勇东承受着这样的压力的同时,金毫水傣楼餐厅在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马上就向姚勇东提出了要求庭外和解,但“较真”的姚勇东坚持不同意,他一直都相信,这绝不是一个人和一家饭店的官司,更不是3元钱的问题,“不管是胜是败,都要得到一个法律的权威说法。”

   追求最后的结果

   9月28日,西山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意外的是,被告金毫水傣楼表示,他们非常赞赏姚先生的勇气和他提出的公益诉讼,希望他能再次让昆明市乃至全省全国掀起关于消毒餐具是否应该收费的大讨论,从而能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出台,全面禁止这个非法。

   而且,从该餐厅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开始,餐厅已经停止收取餐具消毒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此案中,原告姚勇东到被告餐厅吃饭,即与餐厅建立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因此,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餐具和食品的法定义务,作为消费者,则应当在服务结束后,按照约定向经营者支付价款。餐厅向姚勇东提供消费餐具时,并没有履行专门的告知义务,也没有征求姚的意见,已经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遂作出以上判决。

   “这些都让我觉得这段时间以来,我的辛苦没有白费。”姚勇东表示,胜诉给了他很大的信心,他会“与行业斗争到底”。


   消费者要学会“斤斤计较”

   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在省外还是省内,选择与行业抗争的人已经有不少,但是他们遇到的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周围朋友的不支持和非议。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王女士表示,行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群众都对这些非法的东西习以为常了,“在人们的意识中,它甚至已经成为合法的,或者至少是无可奈何的,所以大家都不去抗争,当有人进行抗争时,周围的人反而会觉得是在没事找事。”

   她说,公民应逐渐强化“公民意识”这个概念,因为身边发生的“被”的事情难以计数,但是如果只有一个人去抗争,那么吸引大众目光的也仅仅只是几秒钟的时间,过了就忘。而真正要改变现状,则需要每个公民都强化自己的意识和对自己权利的诉求,“不需要每个人都去打官司,但大家至少要去说‘这是不合理的’。”只有意识增强了,才能让规则变成规定,再变成法律条文。对于姚勇东的事情,她认为,外界需要做的是给予他一种支持,而不是以怀疑的态度去质疑他的行为,“因为说到底这是一种推动全社会进步的公益官司,对生活在当今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有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虽然有时候这种力量微不足道。”

   云南大学法学教授李维习认为,相关部门对此类现象放松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违法成风。同时,很多公民会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不是大事,“反正3元钱不在话下,所以就不去计较。”一小部分人就会抓住消费者这样的心态,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消费者在平时的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学会“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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