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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卡养卡催生POS机套现人 恶意透支可获刑

  中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35分报道,13台POS机、4麻袋刷卡单、“代养”的273张信用卡,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厦门警方近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银行卡案,这是自去年12月16日《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全国最大的一起非法经营银行卡案件。而炮制这一惊天大案的,竟然是一对普通的夫妻。详细情况连线福建台记者黄颖。

  主持人:这是全国最大的一起案了,犯罪嫌疑人是怎么来跟客户做交易的?进行的这么多台POS机都是怎么申办到的?

  记者:其实这对夫妇做交易的手法非常简单,主要通过POS机,也就是我们平常刷卡买东西的机器进行的。人一般会先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再去银行申请POS机,最后通过印发名片、广告的方式招揽客户,进行虚拟交易。也就是客户将信用卡在他们的POS机上进行刷卡,发卡行就会同持卡人的账户上扣去相应的金额,并且将款项打入到商户的开户行。相当于的商户通过刷卡把货卖给自己套取现金,同时他们也会向持卡人收取刷卡金额的0.8%到1.2%左右的手续费。

  这起案件中,警方在侦查的过程也发现,他们的交易非常谨慎,每一次刷卡的时候,一定要和客户面谈,第一次交易也必须要有熟人介绍。从作案最重要的工具POS机看,按照规定,POS机的申请必须要出具、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而且一本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台。这对夫妇之所以能够有13台POS机,就是利用家人、亲戚、朋友的名字及虚构一些商户,并且向外省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比如江西、乌鲁木齐等省市,用这些外省申请营业执照来申请POS机。而且POS机也全部是由外省市银行发放的,也就是分开申请,集中的。

  主持人:正是“卡奴”以卡“养”卡,才催生了一批办卡中介和POS机“人”。那么这个“以卡养卡”持卡人的行为违法么?该如何定罪和量刑呢?

  记者:养卡族在不断盘大,一般针对自己的信用卡已经透支,没有能力偿还的持卡人,去年12月16日两高《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一个新的解释。如果持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明知没有办法偿还还大量透支不归还,或者是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非法目的,通过POS机进行虚拟交易,恶意透支的,可以按照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来处罚。最低的量刑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到10万元的,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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