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TAG >> 医生收入

今后医生收入与开处方无关

  合肥晚报讯“以后医生的收入将与开处方毫无关系。”省卫生厅专家说。昨天,备受瞩目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正式发布,确定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我省的芜湖和马鞍山市被列入改革试点。

  公立医院改革有新进展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安徽省的芜湖和马鞍山,从今年开始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据省卫生厅专家介绍,为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工作,2008年1月芜湖市试水“医药分开”,实现了“医”与“药”的真正“分家”,此举在全国医药分开改革中尚属首创。同年6月,马鞍山市推行“管办分开”,现在两个城市的试点工作均取得良好的成效。

  对于公立医院改革问题,我省也有了新进展。在此前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省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芜湖市和马鞍山市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结构与功能,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并对公立医院监管机制进行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在抓好试点城市的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尝试。

  合肥积极衔接改革

  “合肥虽然不是改革试点城市,但合肥积极衔接改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核心应该是,寻找新的制度安排,让政府、医院和医生各归其位、各行其责、各得其利。”合肥市卫生局局长陈社新表示。

  “为积极衔接全国的改革,今年我市已将以下工作纳入计划”,陈局长介绍说,我市将用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限价,对医院的认识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对医院管理精细化进行改革。

  对昨天发布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陈社新局长也谈了自己的看法,此前的公共卫生均等化等改革,是国家对需方进行补助,使老百姓看病有保障。而此次的公立医院改革是对供方(医院)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进行改革调整,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与效率。

  让医生自觉不开大处方

  省卫生厅专家介绍,目前,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有三个,包括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药品加成就是指医院赚取的药品利润,这部分利润一直以来都是医院收入的重要组成,但也在客观上加重了患者的医药费负担。

  而此次改革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增设药事服务费以补偿改革带来的收入损失,该项费用纳入医保。“药事服务费相对固定,比如你开1元钱的药收10元钱的药事服务费,开100元的药也是收10元钱的药事服务费,两者的费用是相等的,就能有效避免医生为了个人私利,而不顾患者的利益去开大处方。”医生的收入与病人门诊量、病人满意度等挂钩。对于药事服务费以何标准收取的问题,省卫生厅专家说,“目前具体的改革方案还没出来,比如可以根据医院的不同的等级来收取不同的服务费,三甲医院有个标准,二甲医院也有自己的标准。”(付艳)


  新闻链接

  我国选定16个城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卫生部等五部委23日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我国选出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确定的16个国家试点城市分别是:东部6个,包括辽宁鞍山、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中部6个,包括黑龙江七台河、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西部4个,包括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要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指导意见明确了九项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等。

  我国公立医院实行统一管理和全行业监管

  针对公立医院管理多头现象,23日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实行公立医院统一管理和全行业监管。

  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加强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