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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豇豆事件:禁限高毒农药如何流至田头

  ■关注海南豇豆事件

  □本报记者

  李晓芬

  海南毒豇豆事件影响继续扩大,全国多地发出豇豆下架令或市场自发封杀“海南菜”。

  然而,产地海南曝出戏剧性一幕:事发20多天后,海南各级农业部门至今未查到违规销售禁用高毒农药案例。相关媒体介入调查却发现,不仅蔬菜地旁轻易可发现水胺硫磷、磷等高毒农药瓶,而且一些农药店仍在偷偷向菜农销售禁限农药。

  三种途径为开道

  蔬菜禁用农药水胺硫磷、克百威、氧化乐果陆续在武汉、广州、深圳等地抽检海南豇豆中查出,人们不禁问道,它们是怎样流通到田头的?

  “上面几种属于限用高毒农药,允许在市场流通。”2月27日,江门大光明农化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锦弟介绍,国家对高毒农药有禁用和限用规定,磷、甲基对硫磷等23种高毒农药完全被禁用,除部分用于出口外,不得在国内生产、销售、使用;但限用农药可合法生产、销售,农户在市场上很容易购买到,虽然农资经销商有责任引导农户在蔬菜等作物上不使用禁限农药,但使用权掌握在农户手中。

  目前,农药产品鱼龙混杂、小厂林立是我国农药市场的一大特点。一位农资人士透露,一些禁用高毒农药在市场上仍然有售,甚至流动药贩直接到田间地头销售,而这些高毒农药主要来自地下工厂。近年来,农业部每年公布的十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中,都有捣毁禁用高毒农药生产窝点的事件:2009年6月,在四川成都一个农药制假窝点查获磷、甲基对硫磷等各类假劣农药800余件;2008年7月,在河南郑州农化种子市场抽检的14个农药样品中有6个检出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并在新乡市原阳县捣毁38个非法生产假劣和高毒农药黑窝点。

  “更可怕的是,在正规杀虫农药中添加高毒农药成分。”陈锦弟说,虽然众多中低毒农药产品环保安全,但在生产上推广使用一两年后,害虫很容易对其产生抗药性。于是,一些厂家为了保证销量和杀虫效果,往往会向其中添加隐性成分,其中不乏添加高毒农药成分的现象,“这次海南豇豆查出的禁用药不排除是这样残留下来的。”

  在农药生产、流通市场本身就异常复杂混乱的情况下,菜农会知情或无意地使用到禁限高毒农药,而一旦某个农产品安全问题被披露,就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整个产业。

  “一定要认识到植保问题对保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监管,做好指导生产。”广东省农科院植保所副所长冯夏语重心长地说。


  地下交易痼疾难除

  2009年作为农资市场监管年,新日历刚翻过2个月,海南便发生毒豇豆事件,矛头直指禁限用高毒农药。而自2月6日,武汉市农业局向海南省农业厅发出协查函后20多天,海南仍未追查到禁限高毒农药销售、使用源头。种种迹象似乎都在昭示,农药市场监管何其难。

  “确实有一定难度。”广东省植保总站药检科科长黄怡林谈到,蔬菜检出限用高毒农药,问题出在农户违规使用,生产源头是合法的。农业部门能做的主要是宣传、培训,建立安全用药示范区,对一些大蔬菜基地,可以进行农药使用情况突击检查,但无法普及到千千万万个散户;即使在蔬菜上检测出禁限用农药,也很难搜集到惩罚证据;另外,一些代耕农租种几亩菜地,出事后可能一走了之,执法部门无从追查。

  业内人士表示,一般农资店不会大张旗鼓摆卖违法农药产品,而是地下交易、熟人间交易,这是执法监管最大的难点,也是为什么海南三亚市农业局以5000元悬赏高毒农药销售线索,却无人“捧场”的原因。

  2007年,怀疑含有高毒农药成分或毒鼠强的“三无”农药——“炸死虫”,在惠州博罗菜区备受青睐,经南方农村报报道后,当地执法部门进行地毯式搜查,“炸死虫”一度在市场销声匿迹。然而时隔一年多,2009年3月记者发现,“炸死虫”不仅死灰复燃,还蔓延到其他地区(详见《南方农村报》2008年8月16日第9版,2009年3月4日第7版)。对此,博罗县农业局政策法规股陈股长表示,市场抽检时,农资店之间会相互“通气”,基本找不到藏匿起来的假劣产品。而“炸死虫”中的隐性成分,因受设备限制仍未查出。

  去年3月19日,佛山高明区农业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处理一起蔬菜药残超标事件。随之,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到,菜农使用的限用高毒农药——“治螟磷”,来自田间流动药贩和夜间营业的南海区西樵镇农资店(详见《南方农村报》2009年3月31日第8版)。但最后农药销售者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高明区农业局农业股股长关永邦解释,流动药贩会选择在清晨、中午或晚上活动,这时执法人员不上班,加上田间小路方便逃跑,给执法增加了难度;同时西樵镇简村属于南海区,不属于高明区执法范围,也存在异地监督困局。

  须明确使用者惩罚规定

  实际上,海南毒豇豆事件暴露出的农产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并出台了相应文件,其中建立农资台帐和农产品标识制度被寄予厚望。查询农资台帐可追溯到谁销售了高毒农药,源头来自哪里?通过农产品标识,就可找到谁在使用高毒农药。

  于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约定入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否则最高可罚万元。湛江市农业局法规科莫科长介绍,这就要求所有农资店必须详细记录进货信息,以及销售产品名称、数量、购买人的信息等,可以是电子台帐也可以书面记录,“作为追溯农资产品来源和去处的重要依据”。

  然而,农资台帐存在的漏洞是进销货信息由农资经销商自己记录,记录过程没有监管。广州市增城农资店黄老板透露,如果有农资店私下卖禁限高毒农药,是不会将进货、销售信息纳入台帐的,只要执法人员在店里查不到这些农药产品,就无惩罚依据,也就无从追究。


  实行农产品标识管理,广东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要求在广东出售的农产品标上名称、产地、生产或销售人联系方式,目的是完善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制度。但江南果蔬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商黎晓光一语道破实施该制度的艰难程度:“蔬菜生产以散户种植为主,比如到海南收购3000斤豇豆,需要把10-20户菜农当天采摘的豇豆加起来。运到广州,又要批发给10多个零售商,怎么标识?”

  “制定办法、规定很容易,关键是如何配备人力、财力执行。”黄怡林说,在当前农业生产现状下,亟需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农药,加大惩罚力度。但除引起中毒事故,可追究刑事责任外,现行《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都没有规定农户在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的相关惩罚,“执法部门即使发现滥用高毒农药的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惩罚时,除了铲除销毁药残超标蔬菜外,还可取消当事人一段时间的蔬菜交易资格,让农户自己不敢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陈锦弟建议。据了解,美国绝对不允许农药残留超标产品上市,发现违规生产者,会对其进行巨额罚款和1-3年内产品不许上市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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