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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窗浴室煤气中毒 死者自己承担八成责任

http://www.qm120.com2007-09-07 10:43:32 来源:全民健康网作者: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穗法宣) 明知房子小,无法通风,太原商人张某仍要安装烟道式热水器,最终导致煤气中毒身亡。

  洗澡时中毒身亡 家属状告家电商

  太原商人张某2003年10月起租住广州某招待所202房,当月,张某从白云新市某家用电器店购买了1台热水器,价格200元。
 
 
 
2005年1月17日,张某被发现在202房浴室内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结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张某的家人由此将家电商店老板邱某告上法庭。

  经查,202房体积小,浴室只有一扇门,无窗,也无其它排气口,浴室内没有安装排气扇和排烟管道。

  罔顾自身安全 死者要负主责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身的生命安全具有最高的谨慎注意义务,出于安全使用的考虑,其对于所购买的热水器“本身是否存在使用风险”应当有所了解,或比照使用说明进行了解,并应当提供适合安全使用该种热水器的安装空间。

  但本案中,张某所提供的安装环境明显不适合安装此种烟道式热水器。但在此情况下“仍要求或放任安装人员安装,并使用该热水器,明显是罔顾自身安全的表现”。因此,张某无视自身安全使用热水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对自身死亡的结果,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故判张某应自行承担80%的责任。

  销售方明知隐患 照样安装也有责

  法院认为,邱某作为销售方。为顾客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人员明知事发浴室并不具备安装张所购买的热水器的安装条件,仍为其安装,且不安装排烟装置,“导致使用热水器时浴室内空气不流通,浴室内的一氧化碳浓度不断上升,又不能及时排到浴室外,最终导致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所以,邱对张的死亡应负过错责任,应担责两成。法院遂判令邱某赔付近九万元。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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