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快讯!江山亲子鉴定中心大全《附2025年鉴定机构名录》
江山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地方在哪里?衢州市衢化路117号的江山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就可以做亲子鉴定。
{{江山亲子鉴定中心机构有很多,为了方便快速找到江山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医生特意整理了江山亲子鉴定机构名单给您参考,共有6家正规鉴定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机构推荐如下:注:各鉴定机构的鉴定类别不一样。请根据自身情况和鉴定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选择。内容仅给参考。
江山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大全一览
1、江山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地址:衢州市衢化路117号
江山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亲子鉴定咨询,司法亲子鉴定咨询,移民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中考亲子鉴定咨询,高考亲子鉴定咨询,亲子鉴定咨询,胎儿孕期亲子鉴定咨询,户籍亲子鉴定咨询,入学亲子鉴定等咨询。
江山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皆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
2、江山缘证生物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
3、江山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江山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沈路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江山亲子鉴定医院采样中心地址一览
杭州
2、国医基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6号
宁波
3、国医基因宁波市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
温州
4、国医基因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康奈路8号
嘉兴
5、国医基因武警海警总队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路16号
湖州
6、国医基因湖州市中心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198号
绍兴
7、国医基因绍兴市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641号
金华
8、国医基因金华市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衢州
9、国医基因衢州市中医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路117号
舟山
10、国医基因浙江省舟山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73号
台州
11、国医基因浙江省台州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台州临海市西门街150号
丽水
12、国医基因丽水市中心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丽水括苍路289号
声明:部分采样机构已关闭,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排名不分先后。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江山亲子鉴定收费详情
江山司法亲子鉴定2800元-3600元一次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司法用途的亲子鉴定,一般用于孩子补办出生证上户口、抚养权问题、离异财产问题、遗产继承权等。司法亲子鉴定需本人携带件到当地指定亲子鉴定中心实名办理,需到实验室由鉴定人员现场采样。
江山个人亲子鉴定2000-2600元一次
亲子鉴定无需任何证明即可进行办理鉴定,不公开,只供委托人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照。可以自己取样送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去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
江山产前亲子鉴定4000-4500元一次
产前胎儿亲子鉴定怀孕满6个星期及以上且孕妇身体无恙即可做,只需抽取孕妇手臂10~12ml静脉血从中抽取胎儿DNA样本信息与疑父进行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样本采集方法
样本类型通常包括:
口腔拭子样本:通过棉签采集口腔内壁的细胞,作简单,微痛。
血液样本:在需要更详细分析时采用,通过标准的采血程序进行。
其他生物样本:如无法获取上述样本,可使用毛发、指甲等替代品。
这专业程旨在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隐私靠谱,同时为客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体验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吗?
答:可以。一些实验室提供匿名亲子鉴定服务,允许客户在不透露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检测。这种服务适用于那些希望保护隐私的个人或家庭。
2、问:亲子鉴定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答:亲子鉴定报告的有效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人对此有误解。实际上,亲子鉴定结果本身不会过期,因为DNA信息是的,一旦确定亲子关系,这个结果就会一直存在。
3、问:委托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答:单位委托鉴定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出示,并出示被鉴定人明。个人委托鉴定需出示被鉴定人明。为申报户口的亲子鉴定,还需出示结婚证,以及由父母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信。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
延伸阅读:
2016年实施首先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医生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