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亲子鉴定需要花费多少钱(附2025年3月亲子鉴定汇总)
广州越秀区亲子鉴定费用多少钱一次?广州越秀区亲子鉴定需要2000-4500元一次。
在广州越秀区,亲子鉴定的费用多少钱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样本类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专业程度、紧急程度和数量等。在选择亲子鉴定机构时,不仅要注意价格因素,还要考虑机构的信誉、专业程度和服务水平等因素。
广州越秀区司法亲子鉴定费用总览
在广州越秀区,根据亲子鉴定的具体类型和目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为了提供一个参考,这里是各类亲子鉴定的大致费用范围:
司法亲子鉴定
价格区间:大致在2400元至3600元之间。
特点:这类鉴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当事人带着明等相关文件到实验室进行。
个人使用的亲子鉴定
价格区间:通常在2000元至2200元左右。
特点:结果仅供个人参考,无法作为法庭证据,且可以以匿名方式进行。
胎儿亲子鉴定
价格区间:预计费用在4000元至4500元之间。
特点:为早期了解胎儿亲生关系提供可能,使用孕妇血液样本进行检测。
四个影响广州越秀区亲子鉴定费用的因素:
1、鉴定人数。鉴定人数越多,亲子鉴定费用就越高。一般来说,一般来说,DNA亲子鉴定分为二联体和体。
2、鉴定样本。亲子鉴定样本分为常规样本和特殊样本。常规样本是指血痕、口腔拭子、毛发、烟头等,特殊样本是指牙刷、指甲、嚼过的口香糖、、精斑等。常规样本比特殊样本便宜。
3、鉴定时间。DNA亲子鉴定时间为3-5个工作日。DNA亲子鉴定中心可提供加急服务,可加急3小时、6小时、1天、3天等,不同鉴定时间的鉴定费用也不同。
4、取样方法。亲子鉴定取样方法有三种,即自行取样、上门取样和现场取样,上门取样需缴纳上门费。
广州越秀区正规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1、广州越秀区国医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业务范围: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服务范围:越秀区(洪桥街道、北京街道、六榕街道、流花街道、光塔街道、人民街道、东山街道)等,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地区,其他省市亦可等,其他省亦可
2、广州越秀区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落户亲子鉴定;
3、广州越秀区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60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广州越秀区正规亲子鉴定采样机构一览
4、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内)
5、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
6、越秀国医基因广东省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内)
7、越秀国医基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
8、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内)
9、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内)
10、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56号(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内)
11、越秀国医基因广东省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大德路111号(广东省中医院内)
12、越秀国医基因广州市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盘福路1号(广州市人民医院内)
13、越秀国医基因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恒福路60号(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内)
声明:部分采样机构已关闭,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排名不分先后。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亲子鉴定需要支付的费用大致可分为三类
1、鉴定材料费:亲子鉴定需要准备DNA检测的相关材料,如血液样本、毛发样本、唾液样本等,这些材料的获取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鉴定机构收费:亲子鉴定需要寻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这些机构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检测费用。
3、其他费用:在办理亲子鉴定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其他费用,例如律师费、证书费等。因此,想要办理亲子鉴定,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多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