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可以做亲子鉴定的14家专业鉴定机构大全(附2025鉴定机构收费标准)
衡水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在哪?衡水亲子鉴定机构_衡水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中心街469号。本文将简单整理衡水当地亲子鉴定费用以便大家参考。
衡水亲子鉴定机构大全共15家
1、衡水国医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衡水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路北街道榕花北大街306号
衡水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衡水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桃城区、翼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及周边城市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衡水中基医学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衡水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中心街469号。
3、衡水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衡水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何庄街道人民东路88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衡水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衡水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街道和平西路219号
5、衡水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衡水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58号
衡水亲子鉴定采样点机构名录
6、衡水国医基因桃城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446号
7、衡水国医基因冀州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和平西路173号
8、衡水国医基因枣强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衡水市枣强县富强南路与幸福街交叉口
9、衡水国医基因武邑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武邑县腾达北大街144号
10、衡水国医基因武强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武强县新开西街与平安北路西北角
11、衡水国医基因饶阳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饶阳县平安西路390号
12、衡水国医基因安平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光明东街229号
13、衡水国医基因故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平安大道99号
14、衡水国医基因景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景县景开大街181号
15、衡水国医基因阜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人民东路70号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进行处理。
衡水亲子鉴定类型与价格
1、衡水司法亲子鉴定(2400-3600元/次)
法律效力
抚养权判定
离异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问题
移民可靠手续
做亲子鉴定须知
需现场拍照+指纹采集
不支持代办或邮寄
全程公开透明
2、衡水隐私亲子鉴定(2000-2600元/次)
保密特色
全程化名做亲子鉴定
支持线上支付
无需任何证照
可自选采样方式
样本选择
常规样本:血痕、口腔黏膜、带毛囊头发
特殊样本:指甲(5片以上)、烟头(3个以上)、使用过的牙刷等
3、衡水胎儿鉴定(4500-5000元/次)
技术优势
孕6周即可检测
一百%无流产危险
与产后结果完全一致
99.9999%准确率保障采样说明
女方:专业护士抽取15ml静脉血
男方:优先选择血液样本(其他样本需提前确认)
衡水亲子鉴定所需证照因鉴定类型而异:
(一)明材料
个人明:用于确认鉴定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如、户口簿、护照等。
委托书:如果由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明。
(二)样本材料
常规样本:常见的样本包括口腔拭子、血液、血痕、毛发(带毛囊)等。
特殊样本: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指甲、烟头、精斑、牙刷等作为样本,但需提前咨询鉴定机构确认适用性。
(三)其他辅助材料
照片:部分鉴定机构可能要求提供鉴定参与者的照片,用于进一步确认身份。
病历或医疗记录:如果涉及医疗用途的亲子鉴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病历或医疗记录。
(四)费用支付凭证
鉴定费用:根据选择的鉴定类型和机构,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并保留支付凭证。
(五)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文书:如果是司法亲子鉴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传票、调解书等。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的度如何?
答:亲子鉴定的准确度很好,准确率通常达到99.99%以上。这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存在亲子关系,那么这个结果具有很好的可信度。
2、问:进行亲子鉴定通常需要哪些样本?
答:亲子鉴定可以采用多种样本,包括但不限于:
血液
口腔拭子(口腔细胞)
带有毛囊的头发
指甲
唾液这些样本均能提供足够的DNA信息以进行亲子鉴定。
3、问:胎儿能做亲子鉴定吗?
答:可以。怀孕2个月左右可以取胎儿绒毛组织作为亲子鉴定材料,怀孕4-7月可以取羊水作为亲子鉴定材料,怀孕7月以后可以取胎儿脐带血作为亲子鉴定材料。胎儿亲子鉴定材料的采集应到有资质的正规医院进行。
延伸阅读:
2016年实施首先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医生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