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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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临城15家靠谱亲子鉴定机构一览表(附临城亲子鉴定中心地址)

临城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在哪里?临城亲子鉴定咨询机构,临城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临城县临泉路8号。为助您快速定位合适的临城亲子鉴定机构,本文精心整理了相关机构名单,排序无先后之分。需注意,各鉴定机构业务范畴有别,请依据自身需求及机构经营范围合理挑选,内容仅供参考。

临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信息

1、临城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临城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临城县府前街132号

临城亲子鉴定中心咨询类型: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咨询服务。

临城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内丘县、临城县、隆尧县、柏乡县、宁晋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广宗县、威县、临西县、清河县等临城周边地区。

2。临城中基医学亲子鉴定中心

临城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临城县临泉路8号。

3、临城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临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临城县东镇镇东镇街88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临城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临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临城县西竖镇西竖街15号

5、临城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临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邢台市临城县临泉路25号

临城DNA亲子鉴定采样机构名单

6、邢台国医基因任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南石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往西约80米

7、邢台国医基因襄都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邢台市襄都区新东街376号

8、邢台国医基因柏乡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柏乡县柏镇路36号

9、邢台国医基因任泽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邢台市任县城镇新兴西路7号

10、邢台国医基因临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临城县临城镇临泉路88号

11、邢台国医基因宁晋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宁晋县凤凰镇平安路268号

12、邢台国医基因隆尧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邢台市隆尧县昭庆北街1号

13、邢台国医基因巨鹿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巨鹿县城健康东路

14、邢台国医基因信都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108号

15、邢台国医基因内丘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内丘镇胜利西路9号

参考声明: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平台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涉及权益,请联系我们提供相关证明,我们会及时处理。

临城亲子鉴定多少钱

临城正规亲子鉴定需要2000-4500元之间不等。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各城市亲子鉴定的价格在鉴定过程中高度保密,但价格波动不大,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价格非常透明,不会乱收费。

一、临城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2000-2600元;

用途:结果报告仅用于个人参考,无法律效力。

二、临城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600-3000元;

用途:鉴定报告具有司法效力,可用于上户、落户、诉讼、移民、一系列司法用途。

三、临城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000-4500元;

用途:怀孕6周至出生前可做的亲子鉴定,目前较靠谱、微痛的亲子鉴定方式。

临城哪些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

临城一般的医院暂不能办理DNA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法医物证一种,不在医院救治的范围内,是要到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的机构办理,如今很多地方的鉴定机构基本可以做亲子鉴定,但其中也夹杂着山寨鉴定机构。而这些机构在亲子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上存有很好的危险,所以认真查看鉴定机构的资质是否属实。

想要做亲子鉴定即需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机构要有资质认证,即经营执照。

第二,机构人员也要有资质认证,持证上岗。

第三,机械设备需要要配套,需要进口设备。

常见问答

1、问: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区别?

答: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提供有效件,需要本人到现场,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提供件,样本可以自行采集,结果仅提供给委托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2、问:亲子鉴定是否只需要父母双方的样本?

答:亲子鉴定通常需要父母双方的样本,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只需要一方的样本。

3、问:怎样理解亲子鉴定测试的结果?

答:当两个被检测人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时,在15个STR(短串联重复序列)位点的检测中,每个位点至少应有一个数值与对方一致。这是判定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

延伸阅读

2016年实施首先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医生认可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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