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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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13家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查询(25年新版抢先看)

汨罗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汨罗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岳阳市汨罗市人民路44号。汨罗目前有多家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包括司法鉴定所、医学检验中心和专业机构等,主要分布在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溪区、君山区、湘阴县、岳阳县、华容县、平江县、汨罗市、临湘市等区域。

正规的亲子鉴定中心实验室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具备完整的实验室检验流程系统来确保测验结果的准确性,只有经过实验室认可,出具的鉴定报告才算是有效的。本文医生整理了2025年汨罗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一览供大家参考。

汨罗亲子鉴定中心的核心信息与服务

1、汨罗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汨罗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溪区、君山区、湘阴县、岳阳县、华容县、平江县、汨罗市、临湘市。

汨罗亲子鉴定中心机构地址:岳阳市汨罗市人民路44号

汨罗亲子鉴定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0:00

汨罗亲子鉴定中心业务范围:我们提供各类亲子鉴定服务,有司法亲子鉴定的深入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的精心指导、个人亲子鉴定的用心保护,还有胎儿亲子鉴定的有效检测等。

汨罗亲子鉴定机构简介:汨罗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我们以客户的需求为先,提供专业的亲子鉴定服务。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隐私,确保每一份鉴定结果都真实可靠,让客户在得到结果的同时,也能感到满意和安心。

2、汨罗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汨罗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汨罗市人民路13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3、汨罗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汨罗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汨罗市人民路97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汨罗正规司法鉴定中心名单参考

4、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机构地址:求索西路332

5、岳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67号

6、岳阳市华天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岳阳市华容县华鲇路阳光水榭

7、湘北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长安西路25号

8、岳阳市司法鉴定协会

机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路499号

9、岳阳楼区司法局金鹗山司法所

机构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山恒立恒旺小区南侧

10、岳阳市民声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人民路13号

11、湖南中联环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郭镇乡学院路998号

12、岳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文胜北路泰安大楼(荣家湾站旁)

13、正义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人民路44号

严正声明:并非所有的司法鉴定中心都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如需办理亲子鉴定还需咨询该司法鉴定中心是否能办理。

2025年汨罗亲子鉴定费用标准

亲子鉴定有三种: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对应亲子鉴定类型费用与用途都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哪种类型,亲子鉴定机构都会对所检测的结果负责任的。

汨罗个人亲子鉴定费用2000元-2600元。做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到鉴定机构现场来,可以自己根据指引采集被鉴定人的样本,办理过程中是全程保密的,包括了咨询开始到办理结束,都会对客户隐私负责的。

汨罗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元-3600元。司法亲子鉴定是需要鉴定人现场实名办理的,司法亲子鉴定可用于上户口、补办身份、打官司等用途。

汨罗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000元-4500元。怀孕满6周以上的孕妇妈妈专门做的亲子鉴定,怀孕了男方不负责任,就可以通过鉴定得出的结果来要求男方对此负责。

汨罗亲子鉴定所需手续

常用于亲子鉴定的样本材料包括:

口腔黏膜细胞:通过微痛的方式使用无菌棉签轻柔刮取口腔内侧,简便且不造成不适。

血液样本:在需要更深入的遗传分析,特别是法律案件中,可能会采集血液样本。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可以确定哪些亲属关系?

答:亲子鉴定不仅能确定父女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检测其他亲属关系,例如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的关系等。

2、问:亲子鉴定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答:亲子鉴定报告的有效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人对此有误解。实际上,亲子鉴定结果本身不会过期,因为DNA信息是的,一旦确定亲子关系,这个结果就会一直存在。

3、问:汨罗上户口亲子鉴定会有人作假吗?

答:上户口亲子鉴定不会有人作假,作假是违法的事情。做上户口亲子鉴定还是要到正规的亲子鉴定中心

延伸阅读:

2016年实施首先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医生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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