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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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正规较全落户亲子鉴定机构共18家(附2025年鉴定推荐地址)

新洲区落户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新洲区落户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武汉市汉阳区太子湖北路107号(国医基因)。现代社会,亲子鉴定已成为许多家庭解决亲子关系疑惑的重要手段。无论是为了法律诉讼、财产继承,还是为了确认亲生关系,亲子鉴定都能提供科学、准确的结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福州地区亲子鉴定中心的地址查询方法、相关注意事项以及亲子鉴定的意义。

新洲区正规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1、新洲区国医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机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太子湖北路107号;

业务范围: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服务范围: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阳逻街道、仓埠街道、三店街道、旧街街道、双柳街道、李集街道、汪集街道、潘塘街道、涨渡湖街道、辛冲街道、徐古街道等,其他省亦可

2、新洲区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汽渡路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落户亲子鉴定;

3、新洲区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一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新洲区正规亲子鉴定采样机构一览

4、汉新基因新洲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龙王咀一分场兴龙街80号(武汉航天城医院内)

5、汉新基因新洲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一号(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内)

6、汉新基因新洲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道146号(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盘龙康复医学中心院区)内)

7、汉新基因新洲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9号(武汉市新洲区中医医院内)

8、汉新基因新洲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汽渡路54号(武汉市新洲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内)

声明:国医基因采样中心并不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采样,司法亲子鉴定只能前往当地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核实后再前往采样。

新洲区亲子鉴定样本和收费每种鉴定类型,对样本都有相应的要求

1.新洲区司法亲子鉴定:2400-3600元

鉴定样本:提供身份信息证照(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现场采血,必要时需证人在场。

适用情况:户口、法院诉讼、出国移民、出生医学证明、入学证明等

2.新洲区个人隐私亲子鉴定:2000-2600元

鉴定样本:提供血痕、毛发、口腔粘膜、指甲、口香糖、、流产物等;可以匿名寄样。

适用情况:个人想了解被鉴定双方有无亲子关系,其结果不能用作司法目的。

3.新洲区无胎儿亲子鉴定:4500-5000元

鉴定样本:提供女方:手臂静脉血10ml;男方:手臂静脉血10ml或血痕、毛发、口腔粘膜、指甲、口香糖、、流产物等;可以匿名寄样。

适用情况:确定胎儿生父;

新洲区亲子鉴定流程

1、咨询了解:可以到当地有资质的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了解,专业人员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沟通过后,可预约鉴定(可匿名)

2、样本采集:可以自行采集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鉴定也可以邮寄到实验室进行鉴定(自行采样要联系工作人员避免样品第二次污染)还可以预约上门采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的样本为准妈10ml的静脉血。疑似父亲样本毛发(带毛囊的)、血痕、口腔拭子等;或是特殊样本,烟蒂、指甲、牙刷、等,都可以。

3、付款缴费:样本采集无恙合格后,交清剩余尾款。

4、实验:尾款结清后样本送往实验室开始准确的鉴定。

5、接受报告:5-6个工作日出结果发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鉴定结果仅供个人参考)

新洲区哪些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等医院都是不一定能做DNA亲子鉴定的。因为亲子鉴定不属于常规的医疗服务,且DNA亲子鉴定需要昂贵的检测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因此现在大多数医院不一定能做亲子鉴定。选择鉴定机构的时候一定要认证该机构是否具有国际颁发的亲子鉴定营业许可证。亲子鉴定又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报告仅供个人查看使用,鉴定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司法亲子鉴定程序严格,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作为法庭证据。若是需要进行司法亲子鉴定,还需要查证鉴定机构是否具有司法鉴定资质。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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