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大较佳权威落户亲子鉴定具体机构一览(附2025年鉴定汇总收费标准)
宁波落户亲子鉴定中心在哪里?宁波落户亲子鉴定中心在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国医基因)。宁波作为一座现代化大都市,拥有众多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想要找到这些机构,首先可以通过搜索引擎输入“宁波国医基因”等关键词,就能找到相关的机构信息和地址。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医疗机构或社区服务中心,他们通常会提供一些专业的建议和推荐。在选择亲子鉴定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宁波正规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1、宁波国医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机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
业务范围: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服务范围: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等,其他省亦可
2、宁波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落户亲子鉴定;
3、宁波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1288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宁波正规亲子鉴定采样机构一览
4、宁波国医基因海曙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9号(宁波市医院内)
5、宁波国医基因江北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247号(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内)
6、宁波国医基因镇海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内)
7、宁波国医基因北仑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1288号(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内)
8、宁波国医基因鄞州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377(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六医院内)
9、宁波国医基因奉化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中山路22号(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内)
10、宁波国医基因宁海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42号(宁海县医院内)
11、宁波国医基因象山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丹城东谷路291号(宁波市第四医院内)
声明:国医基因采样中心并不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采样,司法亲子鉴定只能前往当地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核实后再前往采样。
宁波亲子鉴定多少费用
1、宁波个人亲子鉴定费用:2200-2600元左右。个人亲子鉴定报告通常用于个人了解亲子关系的实情,不具备法律效应,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过程保密,2天左右具检测结果,可加急。
2、宁波司法亲子鉴定费:2400-3600元左右。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用于司法诉讼或亲子鉴定,也可作为孩子户籍证明,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鉴定,被鉴定人需要到现场采集样本、拍照、录入指纹等信息,3-5天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可加急。
3、宁波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500-5000元左右。亲子鉴定只需要采集孕妇静脉血(10毫升),使用下一代DNA测序技术对母体外周血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段(包括胎儿游离脱氧核糖核酸)进行测序,并对测序结果进行生物学信息分析,不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伤害,整个过程靠谱,3-5天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可加急。
宁波亲子鉴定办理流程
1、咨询:首先需要向鉴定机构咨询亲子鉴定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采样方式、鉴定时间等。
2、签署协议: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后,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和鉴定协议,确定亲子鉴定的具体方案和过程。
3、采样:根据鉴定机构要求,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采样,例如口腔拭子、血液或头发等。
4、测试:鉴定机构会将采样的标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生成鉴定报告。
5、报告:在完成测试后,鉴定机构会向客户提供鉴定报告,说明鉴定结果并解释其意义。
6、反馈:如果对鉴定结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反馈,并进行沟通和解决。
宁波需要做亲子鉴定比较常见情况
(1)未婚怀孕或家庭问题猜疑孩子不是亲生的;
(2)确认走散已久的家庭主要成员;
(3)遗传应明确生物关系或试管婴儿的亲子关系;
(4)猜疑医院门诊转错新生儿;
(5)涉及躲避计划生育,将亲生子女送养或是将超生孩子抚养权给其他人的;
(6)移民可靠需用明确移民是不是需用与其他人有血缘关系等。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