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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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松北区20家正规落户亲子鉴定机构地址一览(2025新鉴定所名单)

哈尔滨松北区落户亲子鉴定机构有哪些?哈尔滨松北区落户亲子鉴定机构有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等。个人亲子鉴定乃是借助法医学、生物学以及遗传学的相关理论与技术手段,针对子代与亲代于形态构造、生理机能等层面所呈现出的相似特性予以剖析,深度探究其中的遗传特质,进而判定父女之间究竟是否存在亲生关联,此亦为鉴定当中很为关键的构成部分。


哈尔滨松北区正规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1、哈尔滨松北区国医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机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北大街766号;

业务范围: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服务范围:对青山镇、乐业镇、松北街道、松浦街道、万宝街道、松祥街道、松安街道、船口街道、太阳岛街道、利民街道、利业街道、学院路街道、南京路街道、裕强街道、裕民街道、裕田街道等,其他省亦可

2、哈尔滨松北区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镇云台街1号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落户亲子鉴定;

3、哈尔滨松北区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

业务范围:胎儿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毛发亲子鉴定、匿名亲子鉴定、指甲亲子鉴定、父子亲子鉴定等;


哈尔滨松北区正规亲子鉴定采样机构一览


4、国医基因哈尔滨市普宁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镇云台街1号(哈尔滨市普宁医院内)

5、国医基因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街788号(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医院内)

6、国医基因黑龙江科技大学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黑龙江科技大学医院内)

7、国医基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松北分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北大街766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松北分院)内)

8、国医基因黑龙江省第二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内)

9、国医基因松浦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广信新城内(松浦人民医院内)

声明:国医基因采样中心并不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采样,司法亲子鉴定只能前往当地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核实后再前往采样。


哈尔滨松北区亲子鉴定多少费用


1、哈尔滨松北区个人亲子鉴定费用:2000-2600元左右。个人亲子鉴定报告通常用于个人了解亲子关系的实情,不具备法律效应,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过程保密,48h内左右具检测结果,可加急。

2、哈尔滨松北区司法亲子鉴定费:2600-3600元左右。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用于司法诉讼或亲子鉴定,也可作为孩子户籍证明,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鉴定,被鉴定人需要到现场采集样本、拍照、录入指纹等信息,3-5天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可加急。

3、哈尔滨松北区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500-5000元左右。亲子鉴定只需要采集孕妇静脉血(10毫升),使用下一代DNA测序技术对母体外周血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段(包括胎儿游离脱氧核糖核酸)进行测序,并对测序结果进行生物学信息分析,不会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伤害,整个过程靠谱,3-5天左右出具检测报告,可加急。


哈尔滨松北区专业亲子鉴定办理流程


1、咨询:首先需要向鉴定机构咨询亲子鉴定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采样方式、鉴定时间等。

2、签署协议: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后,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和鉴定协议,确定亲子鉴定的具体方案和过程。

3、采样:根据鉴定机构要求,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采样,例如口腔拭子、血液或头发等。

4、测试:鉴定机构会将采样的标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生成鉴定报告。

5、报告:在完成测试后,鉴定机构会向客户提供鉴定报告,说明鉴定结果并解释其意义。

6、反馈:如果对鉴定结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反馈,并进行沟通和解决。


哈尔滨松北区需要做亲子鉴定比较常见情况


(1)未婚怀孕或家庭问题猜疑孩子不是亲生的;

(2)确认走散已久的家庭主要成员;

(3)遗传应明确生物关系或试管婴儿的亲子关系;

(4)猜疑医院门诊转错新生儿;

(5)涉及躲避计划生育,将亲生子女送养或是将超生孩子抚养权给其他人的;

(6)移民可靠需用明确移民是不是需用与其他人有血缘关系等。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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