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实用!广州越秀亲子鉴定机构盘点(2025年机构地址)
2025-11-11 知识 2
越秀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在哪里?越秀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为了给越秀的居民提供便利,我们精心整理了2025年越秀合法的亲子鉴定中心信息,从中心地址到鉴定价格,都为您进行详细介绍,助力您在有相关需求时能够快速、准确地选择合适的中心。
越秀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名单概览
1、越秀国医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服务范围:越秀一越秀区(洪桥街道、北京街道、六榕街道、流花街道、光塔街道、人民街道、东山街道)等,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地区及越秀周边地区。
咨询范围:越秀司法亲子鉴定,越秀个人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旁系亲缘鉴定,个体识别,其他基因检测等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越秀中基医学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60号。
3、越秀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越秀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越秀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越秀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3号
5、越秀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越秀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89号
越秀亲子鉴定采样中心分布图
6、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
7、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8、越秀国医基因广东省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9、越秀国医基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
10、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11、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
12、越秀国医基因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56号
13、越秀国医基因广东省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大德路111号
14、越秀国医基因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盘福路1号
15、越秀国医基因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越秀区恒福路60号
内容核实声明:本文基于网络信息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对信息的真实性或完整性有疑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处理。
越秀做亲子鉴定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必备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生孩子身份证件
司法鉴定需补充:法院/越秀机关出具的委托函
(二)样本采集要求
样本类型采集要求注意事项
常规样本:口腔拭子/静脉血/带毛囊毛发
注意:需专业人员采集(司法鉴定)
特殊样本:指甲/烟头/牙刷/精斑等
注意:需提前与中心确认可用性
(三)辅助材料
司法鉴定:近期1寸证件照2张(部分中心要求)
胎儿鉴定:孕周B超报告+孕妇身份证
特殊情况:离婚证/收养证明等法律文书
越秀的医院能做亲子鉴定吗
医院的核心职责主要集中在紧急医疗救治、科研工作、医学教育以及医疗人才的培养等方面,这些任务已经占据了医院的大部分越秀。因此,医院很少会再投入额外越秀来开展亲子鉴定服务。
亲子鉴定属于现代医学技术领域,对技术要求较高,且设备成本昂贵。开展这项服务需要配备专业的设备、技术人员,并且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许多医院可能缺乏足够的资金来购置所需的精密仪器设备,或者培养专业的鉴定人员。此外,亲子鉴定的成本较高,无论是仪器购置费用还是人员培训费用,都使得这项服务成为许多医院难以承受的财务负担。
常见问答
1、问:孩子上户口去哪里做亲子鉴定出结果最快?
答:上户口亲子鉴定一般是到3-5天出结果,您可以选择加急服务最快6小时可出结果。
2、问: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基于DNA作为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每个人的DNA都是独一无二的。
3、问:亲子鉴定对儿童有风险吗?
答:亲子鉴定的采样过程通常是安全且非侵入性的,对儿童没有风险。最常见的采样方式是采集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 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免责声明:本站上所有内容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