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齐全!扬州8家个人亲子鉴定名单汇总(附2025年机构一览)
2025-09-27 知识 0
扬州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的正规机构在哪里?扬州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的正规机构——扬州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文昌中路299号。以下是一些鉴定名单,仅供参考:
扬州DNA个人亲子鉴定机构一览
1、扬州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扬州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文昌中路299号
扬州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及周边城市地区
扬州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个人亲子鉴定咨询、司法亲子鉴定咨询、无创亲子鉴定咨询、孕期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咨询、落户亲子鉴定咨询、产前亲子鉴定咨询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扬州中基医学亲子鉴定中心
扬州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西路8号。
3、扬州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扬州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京华城路188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扬州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扬州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江阳西路101号
5、扬州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扬州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泰州路133号
扬州可做亲子鉴定医院采样机构名录
6、扬州大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扬州文汇东路48号
经营范围:微量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7、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38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8、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上述内容为您展示了扬州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一般而言,医院本身并无亲子鉴定的资质。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必须具备相关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需向司法局备案。只有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其独立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可,才被允许开展亲子鉴定业务。
温馨提示:在扬州,大部分医院无法进行DNA亲子鉴定。能够开展亲子鉴定的医院,必须确保自身具备相应资质,且其在职人员需通过资质认证。因此,普通医院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救治,而非亲子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业务通常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承担。
扬州个人亲子鉴定服务流程简介:
1、咨询明晰:在决定展开亲子鉴定之前,您需要明晰相关的细节,涵盖鉴定用途、所需资料、流程、费用等等。您能够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工作人员,或者亲自到中心进行咨询。这一步有助于您对整个鉴定过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为后续步骤做好准备。
2、样本采集:
现场采样:选定鉴定机构后,向工作人员表明您期望采集的样本类型(诸如血样等),并填写DNA亲子鉴定授权委托申请表,整个流程大概需要10分钟。
自行采样:倘若您无法亲临现场,可依据指导自行采集样本并通过快递邮寄。只要依照标准操作,样本通常是有效的。
上门采样:要是自行采集存在困难,可预约工作人员上门采样,这或许涉及额外的出诊费用。
3、提供资料:在采样进程中,您需要提供血样、口腔黏膜或带毛囊的头发等样本。如果初次样本不合格,您可以免费补寄常规样本进行检验。
4、缴纳费用: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缴费方式通常包括现金、转账或在线支付。确保缴费过程顺利,以便启动正式的鉴定流程。
5、实验室检测:样本将被送往实验室进行DNA检测,包括DNA提取、PCR扩增、基因分型等步骤。实验室会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样本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分析,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结果反馈:检验结果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您指定的地址,或者您可以直接到中心领取报告。如果对结果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鉴定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和解释。
扬州个人亲子鉴定答疑解惑
扬州司法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件?
当事人本人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关于证件,一定要带原件(现场要验原件),且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的,相片、扫描件不可以,另外如果孩子没有身份证、户口本的情况提供出生证,要是三个都没有则不需要提供,现场办理时工作人员会让填写《无法提供孩子身份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如有情况特殊则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可以确定哪些亲属关系?
答:亲子鉴定不仅能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检测其他亲属关系,例如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的关系等。
2、问:亲子鉴定的检材包括哪些?
答:亲子鉴定的检材包括血液(斑)、口腔拭子(唾液斑)、带毛囊的头发、羊水、胎儿绒毛组织、精液(斑)以及其他组织标本。
3、问:扬州上户口亲子鉴定会有人作假吗?
答:上户口亲子鉴定不会有人作假,作假是违法的事情。做上户口亲子鉴定还是要到正规的亲子鉴定中心
鉴定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 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免责声明:本站上所有内容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