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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汇总!高新12家隐私亲子鉴定中心(附2025鉴定中心名单整理)

2025-08-14 知识 0

高新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地址在哪里?地址在合肥市蜀山区皖水路120号(如需办理,请提前预约)。

高新的亲子鉴定服务依托DNA分析技术,旨在确认父亲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亲子鉴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出于隐私需求私下进行的亲子关系确认,即隐私亲子鉴定;另一类则是为满足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公证事务等官方要求而进行的亲子鉴定,通常称为户籍相关亲子鉴定。以下是一些高新地区可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机构信息,供您参考:

以下是一些个人亲子鉴定名单,仅供参考:

1、高新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高新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皖水路120号

高新亲子鉴定咨中心咨询范围:落户亲子鉴定咨询、司法亲子鉴定咨询、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咨询(产前、孕期)、个人亲子鉴定咨询、亲缘亲子鉴定咨询、移民亲子鉴定咨询以及其他基因检测等咨询服务

高新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包河区、蜀山区、肥西县、肥东县、巢湖市、庐江县、瑶海区、庐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县、政务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

机构介绍:高新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是一家高新本土正规专业机构,致力于为万千高新家庭提供满意贴心的咨询服务。中心始终秉承着“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高新广大市民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

2、高新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高新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西二环路103号附近

3、高新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高新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社岗路998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高新正规亲子鉴定采样医院中心地址大全

4、国医基因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预防接种门诊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74号(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预防接种门诊内)

5、国医基因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长江西路974号(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内)

6、国医基因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316号(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7、国医基因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1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24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1医院内)

8、国医基因安徽省肿瘤医院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西二环路103号附近(安徽省肿瘤医院内)

9、国医基因合肥京东方医院蜀山门诊部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社岗路998号(合肥京东方医院蜀山门诊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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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个人亲子鉴定流程指南

1、咨询:首先需要向鉴定机构咨询亲子鉴定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采样方式、鉴定时间等。

2、签署协议: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后,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和鉴定协议,确定亲子鉴定的具体方案和过程。

3、采样:根据鉴定机构要求,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采样,例如口腔拭子、血液或头发等。

4、测试:鉴定机构会将采样的标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生成鉴定报告。

5、报告:在完成测试后,鉴定机构会向客户提供鉴定报告,说明鉴定结果并解释其意义。

6、反馈:如果对鉴定结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反馈,并进行沟通和解决。

高新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样本

至于所需的样本材料,常见的包括:

口腔黏膜细胞:通过使用棉签轻轻刮拭口内腮部,来采集足够的细胞样本。

血液样本: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抽血的方式来采集血液样本,以用于DNA分析。

其他生物样本:在无法采集上述标准样本时,可能会使用毛发、指甲、皮肤等其他生物样本。

常见问答

1、问:怎么办理亲子鉴定?

答:办理司法亲子鉴定,必须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样本采集并进行检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2、问:亲子鉴定是否只需要父母双方的样本?

答:亲子鉴定通常需要父母双方的样本,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只需要一方的样本。

3、问、亲子鉴定结果可以用于法律用途吗?

答:是的,亲子鉴定结果可以用于法律用途,如确定抚养权、继承权等。但需要确保鉴定过程符合法律要求,并且由法院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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