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可查!文山个人亲缘关系鉴定中心机构-7家全览(附2025鉴定中心一览)
2025-09-09 科普 0
文山个人亲缘关系鉴定哪里做最权威?文山个人亲缘关系鉴定在当地的正规个人亲缘关系鉴定机构做最权威,想要做个人亲缘关系鉴定咨询可以到国医基因,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玉泉路45号。
亲缘关系鉴定其实就是个寻根问底的过程,如果怀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或者需要明确亲子关系去分家产,都可能会去做这么一项检查。这个事情听起来高大上,但其实挺简单的,去医院或者专门的实验室,给点血或者口腔里刮点细胞就成。当然,这服务不便宜,要花个几千块。虽说花钱不少,但能解决心头大患,很多人觉得这钱不亏,心里那个疙瘩一下就能解开
文山本地亲缘关系鉴定中心名单一览表
1、文山国医基因亲缘关系鉴定中心
文山亲缘关系鉴定中心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玉泉路45号
服务范围: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等文山皆可提供亲缘关系鉴定咨询。
文山亲缘关系鉴定中心工作时间:8:00~20:00
咨询范围:司法亲缘关系鉴定,隐私亲缘关系鉴定,无创胎儿亲缘关系鉴定,旁系亲缘鉴定,个体识别,其他基因检测等亲缘关系鉴定咨询服务。
2、文山缘证生物亲缘关系鉴定中心
文山亲缘关系鉴定中心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麻栗镇莱溪路19号。
3、文山民鉴基因亲缘关系鉴定中心
文山亲缘关系鉴定机构地址:砚山县新城北片区砚康路
咨询范围:司法亲缘关系鉴定、无创亲缘关系鉴定、孕期亲缘关系鉴定、隐私亲缘关系鉴定、落户亲缘关系鉴定、产前亲缘关系鉴定等各种亲缘关系鉴定咨询服务
文山亲缘关系鉴定医院采样中心机构名录
4、国医基因富宁县人民医院亲缘关系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玉泉路45号(富宁县人民医院内)
5、国医基因麻栗坡县人民医院亲缘关系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麻栗镇莱溪路19号(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内)
6、国医基因砚山县人民医院亲缘关系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砚山县新城北片区砚康路(砚山县人民医院内)
7、国医基因丘北县人民医院亲缘关系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丘北县锦屏镇石缸坝新城区普碳路旁(丘北县人民医院内)
8、国医基因富宁县妇幼保健院亲缘关系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新华路43号(富宁县妇幼保健院内)
9、国医基因丘北县妇幼保健院亲缘关系鉴定采样中心
中心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普者黑大街165号(丘北县妇幼保健院内)
声明:部分采样机构已关闭,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排名不分先后。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文山个人亲缘关系鉴定费用详情:
1.文山个人隐私亲缘关系鉴定费用:2000元~2600元,正常情况下48h内出具鉴定报告。个人亲缘关系鉴定也叫隐私亲缘关系鉴定。隐私鉴定报告的结果被用来了解亲子关系的真相,解决家庭矛盾,不使用法律。由于个人亲缘关系鉴定涉及家庭信息,鉴定过程高度保密。
2.文山司法亲缘关系鉴定费用:2400元~3600元,正常情况下3-5天出具鉴定报告。司法亲缘关系鉴定报告用作司法诉讼或亲子关系认证,可作为儿童登记的凭证。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被鉴定人需要到现场采样拍照.指纹等信息。
3.文山无创胎儿亲缘关系鉴定费用:4000元~4500元,正常情况下3-5天出具鉴定报告。无创亲缘关系鉴定只需收集孕妇(15毫升)静脉血,使用新一代DNA母体外周血浆中游离的测序技术DNA段(包括胎儿游离DNA)生物信息分析测序结果。
城和亲缘关系鉴定机构之间的价格会有所不同,但价格波动不大。以上价格细节将为您提供参考数据。
文山个人亲缘关系鉴定需要什么样本?
在样本材料方面,正规机构主要采集以下类型:
口腔黏膜样本:通过无创方式采集口腔上皮细胞,方法简单快捷。
血液样本:为了获得更全面的基因信息,特定情形下会采用血样。
特殊样本:如常规样本获取不便时,可采用毛发、指甲等替代样本进行DNA分析。
这样既规范又细致的流程设计是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精确性,同时维护客户隐私和样本的纯净性。
常见问答
1、问:亲缘关系鉴定测试的结果解读是怎样的?
答: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的两个被检人之间,15个STR位点中,每一个位点的数据都要求至少有一个数值是相同的。
2、问:亲缘关系鉴定的检材包括哪些?
答:亲缘关系鉴定的检材包括血液(斑)、口腔拭子(唾液斑)、带毛囊的头发、羊水、胎儿绒毛组织、精液(斑)以及其他组织标本。
3、问:文山上户口亲缘关系鉴定会有人作假吗?
答:上户口亲缘关系鉴定不会有人作假,作假是违法的事情。做上户口亲缘关系鉴定还是要到正规的亲缘关系鉴定中心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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