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13所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地址(附2025年鉴定机构中心地址)
2025-08-25 科普 0
苏州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哪里?苏州正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有13家,苏州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
苏州亲子鉴定基于遗传学原理,通过检测特定DNA片段判定亲子关系,常见样本有血液、口腔拭子、毛发。鉴定流程包括联系机构预约、提供样本、实验室分析等,费用因类型而异。务必选择正规权威机构以确保结果准确可靠,避免非正规公司带来的困扰与经济损失。
苏州司法亲子鉴定中心的核心服务
1、苏州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苏州亲子鉴定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
服务范围:姑苏区、相城区、虎丘区、吴江区、吴中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等苏州皆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
苏州亲子鉴定中心工作时间:8:00~20:00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旁系亲缘鉴定,个体识别,其他基因检测等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苏州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苏州亲子鉴定中心地址:苏州相城区华路1080号。
3、苏州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苏州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苏州吴江区公园路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苏州合法鉴定中心名单
4、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号三楼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5、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苏州市盘胥路859号A1
经营范围:环境损害鉴定、法医类(法医毒物鉴定)
6、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南路77号
经营范围: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7、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24栋、26栋
经营范围:环境损害鉴定
8、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苏州市道前街26号
经营范围: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9、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
10、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港田路99号
经营范围:微量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车辆鉴定、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鉴定
11、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1号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12、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路19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20号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
声明:本文机构信息来源于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苏州司法亲子鉴定流程说明
在挑选亲子鉴定服务提供者时,务必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以确保获得精确和可信的结果:
透明明确的咨询:服务机构应向客户清楚说明测试的每个步骤、费用明细及样本采集方式。
专业标准的样本采集:样本需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按照国际标准严格采集。
安全可靠的样本运输: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先进准确的实验室检测:利用最新技术进行DNA分析,确保测试结果的高精度。
维护隐私的结果报告:以保护客户隐私的方式提供详尽、可靠的测试报告。
采用这些精细的操作流程,亲子鉴定服务不仅可以提供准确的结果,还能确保客户隐私和样本安全得到充分保护。
苏州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件?
亲子鉴定所需样本材料具体包含:
口腔黏膜刷拭样本:由受测者用特制的无菌刷拭棒沿口腔内侧来回刷拭,采集足够的上皮细胞。
静脉血样:当需要更详尽的遗传信息时,可以选择采集静脉血液作为检测样本。
其他生物材料:例如脱落的皮肤细胞、毛发(需有毛囊)或者指甲碎片,在特殊情况下作为替代样本进行检测。
每个步骤都旨在增强鉴定的可信度和科学性,同时尊重并保护参与者的个人隐私。
常见问答
1、问:做亲子鉴定是否会泄露隐私?
答:亲子鉴定机构通常会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客户的隐私,包括匿名办理、自助采样、专人专案管理等。因此,选择正规、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
2、问:亲子鉴定是否只需要父母双方的样本?
答:亲子鉴定通常需要父母双方的样本,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只需要一方的样本。
3、问:亲子鉴定可以随意进行吗?
答:亲子鉴定不能随意进行,其类型、流程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均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约束。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 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免责声明:本站上所有内容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