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13家正规上户口亲子鉴定汇总(附2025本地名单整理)
2025-08-23 科普 0
南京上户口亲子鉴定中心在哪里?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341号的亲子鉴定机构可以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在科学上被称为基因型鉴定,主要通过采集被测者的生物样本,利用图谱化和计算机分析来解读其基因信息。然后,将这些基因信息进行比对,以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由于其高准确性,基因型鉴定广泛应用于生物学研究、法医学、人口迁移研究以及亲子鉴定等多个领域。
南京上户口可以做的亲子鉴定中心大全
1、南京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京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341号
服务范围: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等南京皆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
南京亲子鉴定中心工作时间:8:00~20:00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旁系亲缘鉴定,个体识别,其他基因检测等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南京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南京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汶溪路。
3、南京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京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大道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南京最全司法鉴定中心
4、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2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
5、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亲缘关系鉴定)
6、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88-1号青山居综合楼1-2楼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7、南京正弘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城大道11号江城大厦2号楼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8、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18楼101室)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9、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552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0、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64号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鉴定、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11、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含亲缘鉴定、个体识别)
12、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7号
经营范围:电子数据类、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类、文书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车辆鉴定
13、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河西大街创智路2号瑞泰大厦5楼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
声明:不是所有的司法机构都可以进行亲子鉴定,只有业务范围含亲子鉴定的才能办理。
南京正规上户口亲子鉴定怎么做?
在选定亲子鉴定服务提供商时,以下几个要素至关重要,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隐私保护:
细致的客户咨询流程:服务机构应向客户提供详尽的信息,包括鉴定步骤、费用明细以及样本采集指南。
遵循国际标准的样本采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际认可的标准进行样本的采集和处理。
保障样本安全的运输: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避免任何污染或损害。
先进的实验室检测技术:使用高精度的技术进行DNA提取和分析,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严格的隐私保护措施:保证所有的测试结果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南京个人亲子鉴定所需手续
亲子鉴定仅需匿名提交样本(如毛发、指甲),5-7天可知结果,但报告不能用于法律用途;
司法亲子鉴定需全员携带证件到场采样,报告全国有效,适用于落户、诉讼等场景。
南京亲子鉴定和南京正规做亲子鉴定的核心差异在于法律效力与隐私强度。
常见问答
1、问:能否匿名做亲子鉴定?
答:是的,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部分实验室提供匿名亲子鉴定服务,允许客户在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完成检测。
2、问:亲子鉴定可以在小孩出世前做吗?
答:可以,孕期亲子鉴定是采取无创的方式获取宝宝的DNA序列,然后与男方DNA序列进行对比。
3、问: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吗?
答: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办理司法亲子鉴定。
鉴定知识拓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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