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录汇总(附25年个人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2025-08-16 科普 1
历城亲子鉴定中心哪家正规?历城亲子鉴定中心在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宏福路。
当因出生证明信息不全、非婚生育或收养等情况需为孩子落户时,历城亲子鉴定权威机构提供的司法亲子鉴定是解决亲子关系证明的法定途径,其报告可直接用于户籍申报。
历城正规亲子鉴定中心详情
1、历城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历城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宏福路
历城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及周边城市地区
历城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个人亲子鉴定咨询、司法亲子鉴定咨询、无创亲子鉴定咨询、孕期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咨询、落户亲子鉴定咨询、产前亲子鉴定咨询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历城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历城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郭店小区北。
3、历城中基医学亲子鉴定中心
历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王街道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历城亲子鉴定中心汇总
4、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079号三庆汇文轩东座21层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
5、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
6、济南济阳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阳区纬三路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7、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38号
经营范围: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8、济南三和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4-2402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9、济南章丘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明水汇泉路1920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0、山东新康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36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1、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济南分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2、济南秉正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平阴县府前街27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13、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05号
经营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声明:以上历城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鉴定机构都可以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请结合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机构不分先后,侵权请联系删除。
亲子鉴定的基本步骤简要如下:
选择亲子鉴定服务时,以下要点应被认真考虑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全面的客户咨询:机构应提供详尽的服务信息,包括鉴定程序、费用构成和样本采集指导。
严格的样本采集标准:样本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根据国际认可的标准进行采集。
安全的样本运输方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高标准的实验室检测:应用最先进的技术进行DNA分析,以获得高度准确的结果。
严格的隐私保护措施:保证客户数据和测试结果的完全保密,确保客户隐私不受侵犯。
关注这些关键要素有助于客户在选择亲子鉴定服务时作出明智决策,确保得到既精确又安全的测试结果。
历城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件
司法亲子鉴定需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书及样本;
隐私鉴定仅需样本(如口腔拭子),无需证件;
无创胎儿鉴定要求孕妇血液样本和男方DNA参考。
历城亲子鉴定手续简化,隐私类型允许匿名处理。去历城亲子鉴定中心建议提前准备齐全材料,避免返工:司法类需原件核对,隐私类可邮寄样本。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吗?
答:可以。一些实验室提供匿名亲子鉴定服务,允许客户在不透露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检测。这种服务适用于那些希望保护隐私的个人或家庭。
2、问: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亲子鉴定的时间取决于实验室的工作量和样本的类型。一般来说,从样本采集到结果出具可能需要5到7个工作日。
3、问:委托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答:单位委托鉴定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出示工作证,并出示被鉴定人身份证明。个人委托鉴定需出示被鉴定人身份证明。为申报户口的亲子鉴定,还需出示结婚证,以及由父母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信。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
鉴定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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