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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寮步可以做正规合法司法亲子鉴定的中心地址一览(附鉴定费用流程明细)

2025-08-12 科普 0

若问寮步DNA司法亲子鉴定正规咨询机构的所在,其地址在东莞市寮步镇下岭贝基业中路8号。

寮步的亲子鉴定机构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和第三方的亲子鉴定中心。这两种机构分别受理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用途的亲子鉴定。为了方便寮步市民选择合适的亲子鉴定机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寮步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单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寮步专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名单一览-9家

1、寮步国医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寮步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下岭贝基业中路8号

寮步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寮步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莞城街道、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中堂镇、高埗镇及周边城市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2、寮步缘证生物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寮步亲子鉴定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西路。

3、寮步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寮步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道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寮步地区司法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4、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五楼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5、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中堂江南村麦州岛精神卫生中心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6、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大厦A座七楼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7、广东德方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16、17楼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8、广东华南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3栋603室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9、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2栋107室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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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亲子鉴定流程说明

选择亲子鉴定服务提供商时,关注以下要点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隐私安全:

详尽的服务咨询:机构应提供清晰的关于鉴定步骤、费用以及样本采集方法的指导。

规范的样本处理流程:样本应由专业人员根据国际标准严格采集和处理。

安全的样本运输体系:采用合适的措施保证样本从采集到送达实验室的过程中的安全性。

高科技的实验室分析:利用先进技术进行DNA提取和分析,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确度。

严格的隐私保护措施:确保测试结果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提供安全的服务体验。

寮步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件?

亲子鉴定所需的样本材料一般包括:

口腔黏膜细胞:是最常见的样本,通过无菌棉签轻轻刮取口腔内侧获得。

血液样本: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在法律案件中,可能需要血液样本进行更深入的DNA分析。

其他样本:在无法获取口腔黏膜细胞或血液样本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毛发、指甲或其他生物组织作为替代样本。

这一系列流程确保了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

常见问答

1、问: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区别?

答: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必须本人到现场,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样本可以自行采集,结果仅提供给委托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2、问:进行亲子鉴定通常需要哪些样本?

答:亲子鉴定可以采用多种样本,包括但不限于:

血液

口腔拭子(口腔细胞)

带有毛囊的头发

指甲

精液

唾液这些样本均能提供足够的DNA信息以进行亲子鉴定。

3、问:孩子上户口都要做亲子鉴定吗?

答:并非所有孩子上户口都要做亲子鉴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需要。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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