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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权威名录公布(附2025年鉴定机构一览)

2025-08-04 科普 1

江都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在哪?江都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在江都区东方红路(国医基因)。

选择进行亲子鉴定的理由多种多样,从确定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到处理继承权或抚养权的问题,亲子鉴定为许多家庭提供了明确的答案。在寻找合适的亲子鉴定服务时,公众可以选择具备权威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确保过程的专业性和结果的法律效力。在进行亲子鉴定时,了解相应的费用与流程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为可能引发的家庭和社会变化作好准备。

江都专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名单一览-6家

1、江都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江都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江都区东方红路

江都亲子鉴定中心工作时间:8:00~20:00

江都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户籍亲子鉴定,入学亲子鉴定等咨询服务。

江都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江都区(仙女镇、小纪镇、武坚镇、樊川镇、真武镇、宜陵镇、丁沟镇、郭村镇、邵伯镇、丁伙镇、大桥镇、吴桥镇、浦头镇)、广陵区、邗江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及周边城市地区等江都及周边城市地区均可。

2、江都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江都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江都区金山路。

3、江都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江都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江都区长江东路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江都地区司法鉴走机构名录

4、扬州大学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扬州文汇东路48号

经营范围:微量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5、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38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6、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温馨提示: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亲子鉴定,还需要根据业务范围选择,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江都正规司法亲子鉴定多少钱一次

个人亲子鉴定通常用于自我确认亲子关系,特别是在家庭中出现疑问或父母希望私下解决亲子问题的情况下,费用为2000元-2600元左右。该类型的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因而不能用于法律诉讼或其他官方手续。个人亲子鉴定操作简便、费用适中,能够帮助个人在不涉及法律的私密环境下得到亲子关系的答案。

司法亲子鉴定的费用则稍高,为2600元-3000元左右。这类鉴定是在法律程序需要明确亲子关系时使用的,如抚养权争议、继承权问题、身份认证等情况。司法亲子鉴定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所有程序都需符合相应法律要求,以保证结果的法律效力。

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吗?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结果准确吗?

扬州市中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等一系列正规医院都是不可以做亲子鉴定的,亲子鉴定不属于常规的医疗服务,且亲子鉴定需求量小,医院为此配备昂贵的检测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是不划算的,医院是不具备做亲子鉴定的条件的,亲子鉴定需要具备亲子鉴定资质,而医院属于医疗机构,所以亲子鉴定仍需到正规的鉴定机构进行办理。医院能不能做亲子鉴定与医院的正规程度和权威性无关,做亲子鉴定需要到正规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做。

医院通常不能进行亲子鉴定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专业资质:亲子鉴定需要专门的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医院的检验科并不一定具备进行此类鉴定的资质和设备。

法律规定:亲子鉴定在中国受到法律的严格管理,只有经过认证的亲子鉴定机构才被允许开展此类服务。这些机构需要满足特定的资质要求。

流程和隐私:亲子鉴定涉及的生物样本处理和结果分析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隐私保护规范,医院的常规医疗流程可能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收费和规范:亲子鉴定的收费标准和规范与医院的医疗服务体系不同,因此医院通常不提供这项服务。

鉴定目的:亲子鉴定常用于法律事务、遗产继承、亲情确认等,医院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法律相关的鉴定服务。

因此,对于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人,建议去具有相关资质和认证的专业亲子鉴定机构进行操作。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测试的结果解读是怎样的?

答: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的两个被检人之间,15个STR位点中,每一个位点的数据都要求至少有一个数值是相同的。

2、问: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亲子鉴定的理论依据在于DNA是人体遗传信息的基本载体,除同卵**外,每个人的DNA序列都具有独特性。通过比对DNA序列,能够确定个体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

3、问:江都上户口亲子鉴定会有人作假吗?

答:上户口亲子鉴定不会有人作假,作假是违法的事情。做上户口亲子鉴定还是要到正规的亲子鉴定中心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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