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南宁江南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机构-13家全览(附2025鉴定机构地址)
2025-08-02 科普 0
南宁江南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在哪里?南宁江南司法亲子鉴定咨询机构地址在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
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亲子鉴定在确认血缘关系、解决司法纠纷等场景中的需求持续增长。为帮助大家避开非法机构陷阱,获取准确的鉴定结果,本文整理了2025年南宁江南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详细信息,涵盖机构地址、费用标准、办理流程及核心知识,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可靠参考,
南宁江南专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名单一览-13家
1、南宁江南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中心工作时间:8:00~20:00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中心咨询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户籍亲子鉴定,入学亲子鉴定等咨询服务。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江南街道、福建园街道、沙井街道、那洪街道、金凯街道、江西镇、吴圩镇、苏圩镇、延安镇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南宁江南及周边城市地区均可。
2、南宁江南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3、南宁江南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6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医院采样中心机构名录
4、国医基因青秀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附近)
5、国医基因兴宁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附近)
6、国医基因西乡塘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人民医院附近)
7、国医基因江南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3号(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
8、国医基因良庆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20号(南宁市良庆区人民医院附近)
9、国医基因邕宁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汉林街60号(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附近)
10、国医基因国医基因武鸣区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永宁路26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医院附近)
11、国医基因宾阳县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附近)
12、国医基因横州市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横州市横州镇淮海路88号(横州市人民医院附近)
13、国医基因隆安县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18号(隆安县人民医院附近)
14、国医基因马山县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金伦大道南段1号(马山县人民医院附近)
15、国医基因上林县亲子鉴定采样地
地址: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1号(上林县人民医院附近)
法律风险声明:本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或专业意见。如对内容有异议或认为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提供证明,我们将核实处理。
南宁江南亲子鉴定流程说明
选择亲子鉴定服务提供商时,关注以下要点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隐私安全:
详尽的服务咨询:机构应提供清晰的关于鉴定步骤、费用以及样本采集方法的指导。
规范的样本处理流程:样本应由专业人员根据国际标准严格采集和处理。
安全的样本运输体系:采用合适的措施保证样本从采集到送达实验室的过程中的安全性。
高科技的实验室分析:利用先进技术进行DNA提取和分析,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确度。
严格的隐私保护措施:确保测试结果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性,提供安全的服务体验。
南宁江南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证件?
典型亲子鉴定样本:
口腔拭子:常规选项,易于采集,低风险。
血液样本:更详细的数据需求下的选择。
备选样本:如毛发、指甲等,用于无法获得口腔样本的情况。
流程的设计确保了准确可靠的结果,并重视隐私保护
常见问答
1、问:能否匿名做亲子鉴定?
答:是的,亲子鉴定可以匿名进行。部分实验室提供匿名亲子鉴定服务,允许客户在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完成检测。
2、问:亲子鉴定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答:亲子鉴定主要依赖于DNA分析技术。由于每个人的DNA具有独特性,除了同卵**外,通过对比父母与孩子的DNA序列,可以科学地判定他们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
3、问:胎儿能做亲子鉴定吗?
答:可以。怀孕2个月左右可以取胎儿绒毛组织作为亲子鉴定材料,怀孕4-7月可以取羊水作为亲子鉴定材料,怀孕7月以后可以取胎儿脐带血作为亲子鉴定材料。胎儿亲子鉴定材料的采集应到有资质的正规医院进行。
鉴定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 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免责声明:本站上所有内容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