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南宫专业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名单(附2025年鉴定办理流程)
2025-10-23 DNA 1
南宫专业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在哪里?南宫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在南宫市胜利大街245号(南宫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南宫有不少可以做亲子鉴定的中心,本文小编整理了其中汇总了南宫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分享给大家,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宫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名单
1、南宫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宫亲子鉴定中心地址:南宫市胜利大街245号
南宫亲子鉴定中心咨询类型: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咨询服务。
南宫亲子鉴定中心服务范围:凤岗街道、南杜街道、北胡街道、西丁街道、苏村镇、大高村镇、垂杨镇、明化镇、段芦头镇、前紫冢镇、大村乡、南便村乡、大屯乡、王道寨乡、薛吴村乡等南宫周边地区。
2、南宫中基医学亲子鉴定中心
南宫亲子鉴定中心地址:邢台市南宫市大庆路12号。
3、南宫缘证生物亲子鉴定中心
南宫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南宫市胜利大街151号
咨询范围:司法亲子鉴定、无创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产前亲子鉴定等各种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4、南宫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宫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南宫市东进大街8号
5、南宫元序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南宫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南宫市冀南路18号
南宫司法鉴定机构汇总
6、宁晋县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缚平安路268号
7、巨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健商东路163号
8、邢台桥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108号
9、邢台市信都区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真都区邢州大道2899号
10、隆尧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昭庆街1号
11、广宗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城光明街西35号
12、邢台桥东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376号
13、河北省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399号
14、任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县任城镇新兴西路7号
15、南和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196号
声明:本文机构信息来源于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南宫司法亲子鉴定流程介绍
搞明白南宫正规的亲子鉴定怎么做,熟悉其流程很重要。不同类型的亲子鉴定,其操作流程会有明显差异。
1、司法亲子鉴定的流程非常严谨
所有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现场实名登记、拍照、录指纹;
由专业人员进行采样(通常是血痕或口腔拭子);
实验室进行检测;
最后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
2、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的流程则相对灵活
可通过线上咨询并预约;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自行采集样本(如口腔拭子、带毛囊的头发、指甲等);
匿名邮寄样本至鉴定机构;
缴纳费用后等待检测结果;
最终获取仅限个人参考的鉴定报告。
3、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是针对孕期女性的服务
孕妇需满足孕周≥6周;
采集孕妇的静脉血样本;
同时采集疑似父亲的样本;
样本送入实验室进行比对分析;
最终得出胎儿与疑父的亲子关系结论。
南宫的医院能做司法亲子鉴定吗
南宫少数医院和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可以做亲子鉴定。事实上,南宫99%以上的医院不能做亲子鉴定,根本没有这个科室。一般医院没有鉴定资质。要明白医院是医疗服务机构,不是鉴定机构。一般医院没有这么大的资金链购买这么贵的鉴定设备和试剂,所以要去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常见问答
1、问:亲子鉴定的精确度如何?
答:亲子鉴定的准确度极高,准确率通常达到99.99%以上。这表示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存在亲子关系,那么这个结果具有极高的可信度。
2、问:南宫指定的亲子鉴定机构有哪些?
答:并没有指定的这一说,正规的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都是有效的。
3、问、亲子鉴定结果可以用于法律用途吗?
答:是的,亲子鉴定结果可以用于法律用途,如确定抚养权、继承权等。但需要确保鉴定过程符合法律要求,并且由法院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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