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记那个本不属于我的他,我开始上网,开始对着我的那些网友们海阔天空的乱聊,什么都聊。但是就是不提那心中的海市蜃楼的爱,昙花一现的爱,那虚无漂渺的爱,那份没有盛开就已经凋谢了的爱。因为我不能提,因为我怕在别人的鼓励下我去摘了那带刺的玫瑰,因为那会扎着我的手,会流血的。
可是,一不留神,我还是去碰了那玫瑰。
一个聊得很好的网友说他的一个朋友的熟人在过收费站的时候被掉下来的那个杆子打在腰上,导致全身瘫痪,但是收费站不赔,说是因为她骑的摩托车不是她自己的,所以不赔。那个网友好事,要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她咨询一下。
网友问我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我一下子想到了他,其实我的其他朋友也有懂法律的,可是我就认准了他,我觉得三年来我终于找到了给他打电话的理由。
我终于还是去摘了那朵带刺的玫瑰。
后来,他告诉我在我消失的那段时间里,他无数地想过我,想我去了哪里,想我过得好不好。不过,他没有找我,因为他也找不到我。
第二次握手把感情直接推向了高潮,我们几乎没有过程地相爱了,那年我四十岁。我把这段婚外情当成上天给我四十岁的礼物。
有人说,女人很难遇到能够让自己仰视的男人,如果遇到了,那是福份,他就是让我仰视的男人,我怎么可以错过呢?
记得第一次肤肌之亲的时候,他在关键的刹那停住了,他说,我们都离婚好不好?我想也没有想就说到,为什么要离婚呢?你那么爱你的老婆和女儿。他说,我爱我的女儿,但我从没有说过我爱我的老婆。这话,听起来有些不负责,但是,我很喜欢听,尽管我没有答应他离婚的想法,我告诉他,保持情人的关系最好,因为我不想让他为了我有一丝一点的难过,离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曾经有离婚的朋友和我说过,男人离婚就象死里逃生一回一样,用差不多死的勇气换来第二次生命。我不是男人,也没有离过婚,但能感觉得到,因为我的那个用差不多死的价值换来第二生命的朋友,最终因忧郁而英年早逝,而他的死与他的婚外情无不关系。
他说你如果认为做情人好,那我们就做情人吧,只要你认为好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