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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多名”的困惑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冠年

  盖洛仙、竹安新、竹林安特、氟嗪酸、复诺定、奥复星、塔立必泰、欧普罗康……这些看起来毫无联系既拗口又难记的药名,其实都是同一种药品??氧氟沙星。随着药品生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药多名”早已司空见惯,同一种药少则三四个、多则五六十个名称,一些药品的名字别说消费者,就连从事药学研究多年的老教授也没听说过。早在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出台相关规定遏制“一药多名”现象,但在记者的调查走访中发现,这一“痼疾”仍大有市场。

  买药遭遇:同类药品名称价格不一,难于选择

  3月30日中午,为治愈因感冒引发的咽喉炎,家住南宁市?东九组的张先生拿着医生处方到位于东葛园湖路口的一家大药房买药。当药店的导购员按处方给他取出药时,张先生却发现,导购员取出的药中少了处方上写的一种叫“尤林加”的药,取而代之的是“君尔清”。纳闷的张先生赶紧询问导购员,得到的答案是:这两种药都是同一成分。

  “明明是两个不同的名称,怎么是同一种药呢?”张先生决定问个明白。“这两种药都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只是叫法不一样……”导购员回答。这时,似懂非懂的张先生又发现药架上这一成分的药竟还有“铿锵”、“安灭菌”、“安奇”、“力百汀”等将近10种名称,而且这些药因生产厂家、包装不同而价格各异,同样规格和片数的包装每盒在12.2元到27.8元之间。“这么多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到底吃哪一种好?”面对琳琅满目却同一成分的药品,张先生不禁有点犯难。

  张先生抓药的经历,其实很多人都经历过。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古城路的一家大药店发现,五花八门的药品让人目不暇接,但是仔细一看,很多药品的成分却大同小异。记者询问导购,预防和治疗心绞痛用哪些药好,导购就指了指货架上的几十种药品,说:“这些都是。”记者看到,伊贝特、德明、艾司莫、异乐定、艾狄莫尼、依母多、欣康、晋新泰……几十个各异的药名下,主治成分均为“单异山梨酯”,且价格相差悬殊,从几元到几十元都有。

  对于这些有着相同化学成分却不同药名的药品,那位导购倒也坦白:“既然它们的成分一样,那么药效、药理肯定大同小异,只是生产厂家及商品名称不同而已。”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药多名现象大多存在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药品中,像治疗感冒、胃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的药品名称就不胜枚举,其中又以抗生素类药为最,一些药品的生产厂家多达数百家。


  记者调查:“一药多名”困扰医患,助长“一药多价”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药师杨正鸿教授研究药剂几十年,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自己与药剂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一些药的商品名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是一般的患者了。

  杨教授说,在我国,一种药品通常会有3个名字,即化学名、通用名、商品名。通用名和化学名是某种药的标准名称,是由国家药典和药监部门根据药品的化学成分统一规定的名称,而商品名则是由生产厂家给药品起的名称,“同一种药品,它的通用名是一样的,而商品名则因生产厂家的不同而不同。”

  同一种药品出现过多的商品名必然会导致医药市场无序竞争,阻碍药品信息准确、快速交流,给医生、病人、财务、药房、医疗保险部门带来不便,容易造成医疗机构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出现人为的差错,引起患者误用药品而引发药源性疾病。

  由于同一药品的商品名太多,许多消费者常常把冠上新名的药误以为是新出产的高疗效、高质量药品,为了让疗效更加显著,一些消费者往往在买药时会一次性买下好几种不同商品名但化学成分一样的药物混着吃。“这就导致患者重复吃药,超剂量吃药,危害健康。”杨教授说。

  而同一种药品,因商品名不同而价格不一,这已是医药行业人尽皆知的事实。

  曾经在一家制药企业做医药代表的刘告诉记者,“一药多名”亦给一些生产厂家虚高定价、牟取暴利提供了机会。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品换个新名字,价格成倍甚至几倍提高的现象普遍存在。

  “不少生产厂家在药品里加些淀粉,或在配方里加一剂维生素C,然后改了名字、换了包装,便说是‘新药’,其实这些‘新药’的主要成分并没有变,药理、药效亦跟原来的药没多大区别,但价格却大大提高了。”刘说。

  此外,“一药多名”也为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提供了空间,医生在用商品名开药方时,就可能推荐患者购买某家药厂生产的此类药品。就算医生在药方上写的是通用名,药师在取药时,还可以选择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类药品给患者。


  深度剖析:利益驱使企业突出商品名,根治尚待时日

  其实,早在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就规定: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称,且在包装上显著标示,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二分之一;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

  尽管国家出台了规定,一些厂家也根据国家规定逐渐更换了药品包装,但仍存在刻意突出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的现象。记者在一些药店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外包装上商品名的字体虽然比通用名小一些,但颜色要深,字体更粗,反而更醒目。

  为何制药企业不愿弱化商品名?

  通常情况下,厂家给药品起商品名称,主要是为了方便宣传产品,树立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本厂药品销售。如果严格规定所有药品都不得突出自己的商品名和商标,一些大型制药企业的品牌价值就无法得以显现,势必会影响到药品的销售量。这就是商家乐于突出商品名的根源所在。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06年6月1日起,国家不再对仿制药批准商品名,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药品商品名的滥用。但要根治“一药多名”,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只有当某一种药品批件到期,需要重新审批时,才能按规定来决定其是否能继续使用商品名。如其审批不过关,那么就吊销其商品名。只有这样,才能根除‘一药多名’现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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