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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问责制推进医改 13直属单位签目标责任状

  6月1日上午,黑龙江省召开卫生系统2010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会上,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赵忠厚与13个地市卫生局局长、5家厅直单位及厅机关12个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要求上述地市及部门必须如期完成83项目标任务,如年度考核未达合格单位以上的,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制”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医改工作自去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黑龙江省参合率达到了98%,超出全国94%的平均水平。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黑龙江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平台虽然建设较晚,但行进快、有创新、效果好。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上,健康档案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孕妇补服叶酸等项目均超前完成卫生部确定的年度任务。

  为确保今年各项医改政策落实到位,黑龙江省卫生厅结合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确定了5大类83项目标任务。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有:年度内巩固新农合100%覆盖面,参合人数达1400.8万人,全省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提高筹资水平,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至人均150元;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农合门诊统筹达80%;全省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制度,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8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节省群众报销时间和成本,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在此次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黑龙江省卫生厅将今年的医改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到各市(地)卫生局和省厅直属单位及相关处室。如考核未达合格单位以上的,要全省通报批评,对所在市地的卫生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实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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