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倒卖器官案开庭 肾贩子辩称自己在救人
涉案金额最大案昨开庭
本报讯 昨天上午,本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倒卖人体器官案在朝阳法院开审。被告团伙先后为9名患者寻找,后由于一名“供体”手术中出现大出血而发案,涉案总金额达118.8万元。
让人叹息的是,4名被告中3人都将自己的肾变卖,作为“受体”仅仅得到5万元左右的“报酬”,随后这些人又沦为肾贩子。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非法器官移植全部通过了朝阳医院的委审核。
肾贩子庭上辩驳自己是在救人
昨天上午9点半,4名肾贩子被带上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被告们都是二三十岁的小伙子,其中第一被告何林宣只有25岁,他们分别是来自浙江、山东、山西和黑龙江的农民和城市贫民。
检察官在法庭上宣读的指控称,被告人何林宣、叶卫华、甄鼎樑、司振桥4人,在2008年和2009年间,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为9名患者提供,被检方指控4人犯有非法经营罪,经营额超过了百万元。
4个人中后3个人都明确认罪,只有第一被告何林宣不服气。相比另外三个北方大汉,浙江人何林宣显得又瘦又小,但他却是该团伙的“灵魂人物”,也是惟一没有卖过自己肾的被告人。
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何林宣身体一直在乱晃,法官多次为此训诫他。听完指控,他明确表示,自己认罪。“但我觉得我没有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我只是帮人介绍,是中介。”何还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的行为“给了身患绝症的人第二次生命”,自己是在救人。
何林宣称,自己是在网上认识了病人的朋友“张哥”后开始做这个生意的。“张哥”称自己朋友得了尿毒症,一个肾愿意出价6.5万元。医生都是“张哥”联系的,他只是牵线搭桥。何还说,做这些事情,有些病人给了他“万儿八千”,算是“信息费”。
案卷显示,何是浙江农民,2008年3月的一天,何在电视上看到了挣钱的节目,为了生存终日奔波的他下决心赚快钱,于是他在网上发了个帖子。很快一个自称患者家属的张姓男子在QQ上与他聊了起来。何林宣平均每一单生意能挣2万多元,从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挣了大约30万元。
三名被告5万元卖了自己的肾
其他3名被告人叶卫华、甄鼎樑、司振桥起初都是何林宣找来的供体,卖掉肾后都自愿加入到何的团队中。
24岁的甄鼎樑告诉记者,自己是山西榆次地区的一名厨师。2008年之后,家中因为种种原因开始借贷,最多时欠账50万元。听说能够赚一笔钱,于是他在网上认识了何林宣,最终背着父母来到北京。
何林宣将他安排到通州一个出租房住下,何带他见过一次他的“受体”,是个30多岁尿毒症晚期的男子,在病床上脸色发青。何提出卖一个肾5万左右,甄想讨价还价,但何告诉他市场就是这个价。
但做完手术后,何只给了甄两万块钱,说剩下的钱随后再给。但甄回家一个月后,还是没有得到尾款,于是再次来到北京要钱。何开始劝说让甄一起干,甄同意了,之后何陆续给了甄余下的欠款。叶卫华、司振桥的经历和甄鼎樑也差不多。
主治医师称亲属关系通过医院审核
该案件发案源自2009年12月一名叫做刘军的“供体”,在器官移植手术后出现大出血。刘军回到黑龙江老家后,因为身上的刀口太大被家人发现。在家人追问下,刘军说自己被摘了一个肾,于是家人报警,何某等人先后落网。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进行的器官买卖移植手术全部是在朝阳医院完成的。按照规定,器官移植手术中,供体和受体应是直系血亲或旁系三代之内血亲。在何的安排下,供体和受体全部假冒患者的儿子、侄子等亲人。
这样的非法器官交易,医院是否知情和负有责任?刘军在向警方的报案笔录中声称,听见何林宣给为他做手术的一位杨姓大夫打电话,谈论手术需要的各种材料情况。而朝阳医院泌尿科这位姓杨的主治医师的证言中也承认,自己见过何林宣多次,但不清楚何是做什么的。而且这些手术双方的亲属关系都经过了医院委员会的审核。
记者了解到,由于有买有卖,医院的审查确实也有难度。医院审查时会问是否是自愿的,受体一定会说是自愿,而且提供的公证书等材料都明确写着为“自愿”。杨姓大夫也向警方表示,从去年2月开始,由于卫生部整顿,朝阳医院已经停止了这项业务。
- 2011-02-16北京最大倒卖器官案开庭 肾贩子辩称自己在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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