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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

  手里有一个“山寨”手机,美观大方,能看电视,却连导入通讯簿的基本功能都没有。我问上六年级的闺女:山寨是什么意思?“土匪!”12岁的小孩子不假思索回答。

  童言无忌,或许言重,但这确是“山寨”一词给人的直观印象之一。有谁会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称霸一方?草莽英雄也。

  中国山寨风尚也久矣。远有与朝廷分庭抗礼的江湖好汉,同样立君命臣、筑殿养兵,拥立“山寨政府”。近有“山寨艺术”之通俗歌曲、卡拉OK,“山寨记者”之通讯员,“山寨警察”之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等等。当前有“山寨”、“山寨明星”甚至“山寨”一切,以至衍生出“山寨精神”。

  什么是“山寨”?一家之言是对主流的反叛,对权威的挑战,对精英的模仿,对草根抑郁的释放。

  有人说,权威把持社会资源太多,主流把大众逼成长尾,精英让人自惭形秽。而当今社会恰恰又是一个趋向个性化、公民化的环境,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态势日益凸显。久之,占有少数资源的大众阶层怎能甘作长尾?

  已经开宗明义: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政治家以开明、开放之态,表现了体谅与宽容。

  当然这仅限于合乎公德、合乎法律的山寨行为。

  如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手机,虽然不知名、不著名,但依法经营,绝非假冒伪劣。

  如民间话语权的张扬,虽然常常仰望意见项背,但已经拂别自卑和沉默,即使声若蚊蝇,也要自信发声。

  博客的崛起,就是一个伟大的例子。已有一亿国人在写博客,他们在这个公共话语空间里倾诉倾听,平衡感情,发酵观点,褒贬时务。他们把博客这个自媒体打磨成了精神家园、社会公器、文化工场、经济沙龙。他们使用博客平台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一场大规模的文化创造运动、文化传播运动和文化分享运动。

  这是一场自发、自主、自由、自觉的全民“山寨文化运动”啊。

  当然,另一种“山寨”却不能提倡,那就是恶搞和假冒。恶搞不是幽默,是“恶”字当头的文化羞辱。假冒不是创新,是“假”字当头的技术。

  一恶,一假,首先涉足侵权,侵犯公民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和知识产权等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危害严重,还能构成犯罪,须绳而惩之。

  所以有人疾呼,反对无良,可以无害模仿;可以“山寨”,不要“山贼”;“山寨”是现代平民的精神客栈,而非拒王法于千里的黑社会。

  “山寨”发端于江湖,但不应受制于丛林法则,言行自由要遵从现代公民社会的运营规则;有粗糙表征,却不能满足于架构草台班子、玩文字游戏;具亲和力优势,却不可滥用平民号角,制造与社会发展规律相悖的文化乱局。

  “山寨”用于文化,是个新词,却是新瓶装了旧酒。其所指向,古往今来,新陈代谢,社会常态。只不同的是,当下语境,日复开明,奥运机遇,自信包容。

  “山寨”称谓本身,无非一个流行话语概念,一个时尚文化符号。人们想像力打开,稍改话语规矩,重新搅拌原来的料,要捯饬个新口味、新吃法,图一个新鲜。

  如2008年流行网络的“雷”、“囧”、“俯卧撑”、“打酱油”、“国家罗汉”、“叉腰肌”等“新概念”,都是网民文化自觉、公共参与的创造成果。

  虽然这些时令概念像朝露一样新鲜爽目,但同样短暂易逝,所谓自娱自乐、自生自灭,只领风几个月。皆因为当下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复杂多变,文化之风起于青萍之末,社会全面呈现多变特性。

  讨论“山寨精神”,并非让“山寨”概念流芳千古,亦不必嗤之为言语嗜好、文化噱头,而是肯定其背后的价值取向:草根话语权的释放,草根参与权的彰显,草根监督权的介入,草根知情权的实现,草根智慧和创造力的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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