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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麻痹症危险仍在 使用疫苗应遵循五原则

  本报记者 李颖

  “孩子该打哪些疫苗,怎样避免不良反应,打针前后注意什么……”这些都是每位孩子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北京市计划免疫接种的历史已证明,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受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在世界预防接种日到来之际,全球疫苗领导企业赛诺菲—安万特集团疫苗事业部,赛诺菲巴斯德在“普及脊灰免疫知识,关注儿童健康”的专题报告会上称,目前,我国处于维持无脊灰状态。

  “脊灰”在我国免疫持续至今

  1988年,全球脊髓灰质炎流行国家有125个,瘫痪儿童估计每年35万,每日近1000例。因此,世界卫生大会决议,号召到2000年全球根除脊髓灰质炎。

  2000年,我国已经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

  “尽管脊髓灰质炎本土野病毒病例在我国消失了11年,但我国脊髓灰质炎常规免疫、强化免疫一直持续至今,并将继续延续直至全球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消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国家脊髓灰质炎实验室负责人许文波指出,对于脊髓灰质炎,当前我国同时存在着两种威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重新输入与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的新攻击。

  虽然我国所在的西太平洋地区在2000年已经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但世界上还有4个国家(印度、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从未停止过本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流行。而且,在一些已经实现无脊髓灰质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又重新输入野病毒导致新的传播链,有些病例已经消失多年的国家再度发生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有的甚至还引发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流行,使全球报告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国家迅速回升为20个。

  “目前存在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流行的国家中,有3个国家与我国接壤。因此,对于我国儿童来说,来自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威胁并没有完全消失。”许文波指出,只要有一名儿童仍然受到脊髓灰质炎病毒的感染,所有国家的儿童就都有感染该病的危险,并可在未接受免疫接种的人群中迅速蔓延。


  威胁犹在疫苗免疫须广覆盖

  随着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消失,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简称为VD-PV)对未服用疫苗免疫的个体构成了一种新威胁。其中有些VDPV毒株神经毒力与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相似,感染后可以引起永久性的麻痹,并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最近几年,由VDPV引起的脊髓灰质炎暴发已在1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生。2004年,在我国贵州省贞丰县也发现了两例VDPV病例。

  许文波指出,这两种威胁都需要提高疫苗免疫覆盖率。尼日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因某种原因停止减毒活疫苗常规免疫或强化免疫后,均再次发生了脊髓灰质炎大流行。在我国贵州省贞丰县VDPV病例所在村庄与临近村寨的调查证实,儿童免疫接种率很低,脊髓灰质炎疫苗3剂次的服用率仅为10%—60%。

  “脊灰”儿童健康的一大杀手

  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该病是人类消灭天花后,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第二个被消灭的传染病。

  脊髓灰质炎在世界各国均有发生,温带地区尤为多见,夏季与秋季为高发季节。在接种率较高的国家,由于人群免疫水平较多,病例散在发生,只有在那些人群免疫水平较低的地区可发生区域性流行或局部地区的暴发。在未普及免疫的地区,水源污染可引起较大规模的水型暴发流行。

  此病症的典型临床经过六个阶段(潜伏期、前驱期、瘫痪前期、瘫痪期、恢复期和残留麻痹)。感染期间患者表现为低热及咽痛、咳嗽、腹泻、不安、嗜睡、多汗、脑膜刺激症、肌肉疼痛、皮肤感觉过敏,突发急性弛缓性麻痹等症状,最后多遗留下终生残疾。

  脊髓灰质炎病毒通过患者的粪便或口腔分泌物传染。人类是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唯一宿主,长期携带病毒的情况(例如无症状,但仍持续排出病毒长达6个月以上)很罕见。

  减毒活疫苗我国防“脊灰”首选

  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科研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孙美平介绍说,目前国际上使用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有两种: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即所谓“活疫苗”和“死疫苗”。人类最初研制成功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是“死疫苗”。

  由于发现“活疫苗”在抵御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流行中更具功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减毒活疫苗。但毕竟疫苗使用的是减毒的活病毒株,对于极个别免疫功能低下儿童可引发疫苗相关麻痹病例。同时,疫苗病毒随服用者粪便排出体外后,在自然界中可以感染未服用减毒活疫苗的个体,发生病毒基因突变的积累,从而形成VDPV,构成一种新的致病威胁。由此,近年来不少发达国家改用灭活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

  我国于2009年9月正式引进了脊灰灭活疫苗,作为减毒活疫苗的补充。但国家疾控中心发布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使用指导意见》指出,减毒活疫苗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仍将是我国脊髓灰质炎免疫预防的首选疫苗。


  灭活新疫苗适应人群更广泛

  “随着脊灰野毒株病例的消除,很多国家从上世纪末开始使用注射型的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因为脊灰灭活疫苗采用已失去活性的脊灰毒株,接种后没有病毒变异、毒性回升的危险,从安全性角度出发,即使是免疫低下的儿童也能使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临床免疫研究室主任王晓川介绍说,目前世界已有41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全程接种脊灰灭活疫苗。此外,还有18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脊灰灭活疫苗和脊灰减毒活疫苗的混合接种程序。

  王晓川主任解释说,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有很多注意事项,如不可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可喝热饮和喂奶,而且给孩子喂糖丸不方便,需要把糖丸碾碎充分溶化,还可能因婴儿哭闹吐药等因素导致接种剂量不足。而注射脊灰灭活疫苗步骤简化方便,剂量精确,有效避免吐药、热饮等因素导致的接种失败,同时避免口服疫苗后可能发生的肠道刺激等。

  王晓川主任强调,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禁忌症者,特别是免疫缺陷者和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等可以优先考虑使用脊灰灭活疫苗。但是目前对于许多免疫缺陷病还无法实现早期诊断和筛查,从现有经验看,有肛周脓肿、反复出现皮肤感染、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婴幼儿存在免疫功能问题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人工喂养儿以及血液系统疾病或感染之后,也可能出现免疫低下。对于这类儿童,家长可以按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注射型的脊灰灭活疫苗。


  使用灭活疫苗遵循五点原则

  各地要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科学、规范、稳妥地做好灭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制定了5点使用原则:

  1.灭活疫苗暂属第二类疫苗,应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为受种者接种;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科学宣传和正确使用灭活疫苗;

  3.已接种过减毒活疫苗但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原则上不推荐使用灭活疫苗;

  4.如部分使用灭活疫苗,建议第1、2剂次优先使用灭活疫苗;其余剂次用减毒活疫苗,并按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全程免疫;

  5.接种单位有关人员接种灭活疫苗后,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在接种卡(证)做好记录,并作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依据。

  专家同时指出:接种减毒活疫苗禁忌证者,特别是免疫缺陷者和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等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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