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明代,礼教的推行与普及程度,尤炽于宋代,在中国历史上几乎达到了一个顶点。可是,娼妓也更炽于前朝而达到一个新的阶段,这样,就出现了礼教与娼妓并行于世的社会怪现象。同时,地方官妓由于政府的禁止和革除而结束了她们的风流使命,而市妓却代之而起,日益蔓延。
一、明初的禁绝官妓
在明太祖时,曾设官办妓院,如刘辰《国初事迹》载,明太祖设富乐院于乾道桥,以大火复移武定桥。以后,鉴于一些官吏沉溺于此,政多废弛,于是下令严禁官吏宿娼,违者重罚,于是,妓院就只对商贾和一般士民开放了。如侯甸的《西樵野记》云:“国初于京师尝建馆十六楼于聚宝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厥后漫至淫放,解带盘薄,牙牌累累悬于窗槅,竟日喧呶,政多废弛。于是中丞顾公佐始奏革之。故挟妓宿娼者有律耳。”
禁止官吏宿娼,是由于皇帝采纳了臣下的建议,这是完全可能的。这种禁止,是很严厉的,“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其风遂绝。”刘辰的《国初事迹》记载了当时有一个名叫马合谋的官员去富乐院宿娼,事情败露后,明太祖对他进行了严厉惩处,同时又推而广之,惩办了相当数量的官员。
这当然是一种性控制,这种性控制反映出许多社会矛盾。官员可以合法地拥有三妻四妾,在私生活上可以满足其性欲需要,可是却不得像市民那样去狎妓——这种礼教和娼妓并存的现象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
从本质上看,正如恩格斯所形象地指出过的那样,在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中,妻、妾与妓女的区别在于,妓女是“计件”工作,是“零售”,而妻、妾则是丈夫召之即来的永远的奴隶。官吏可以按其权势的大小,妻妾满堂,所以不必狎妓。
同时,封建统治阶级也要在表面上维护政府的形象和“父母官”的形象。封建社会是等级森严的社会,贵贱不可相通,妓女的地位等同贱民,所以官吏不得与之私通。因为,“通”则“同”,“父母官”一嫖妓,尊严全无,等级就不再存在了。而那些商贾市民、下里巴人,反倒不受限制,可以纵情寻欢。
看来,明太祖禁止官吏宿娼的主要动机也在于此。他是个开国皇帝,颇想总结一些前朝覆亡的教训以巩固明王朝的统治,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要求官吏不贪财、不贪色也是其措施之一。他设立了富乐院,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但又“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就表明,官方认为出入这些场所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以及某种文化的需要,又允许它合法地存在,并向公众开放。这种矛盾的做法自然不可能淳风俗、美教化、正人伦。明代以后,娼妓盛行,世风日下,“风俗淫靡,男女无耻”,影响十分明显。同时,对官吏来说,这禁令基本上也是禁而未止,作为被限制宿娼的官吏,尽管其性欲要求可以通过三妻四妾来满足,但是有些人还追求一种性的浪漫情调(正如宋徽宗微服出行与李师师幽会那样),由于这种浪漫情调被压制了,反而千方百计地去偷吃禁果。
这种法令虽严、官吏狎妓照旧的情况在史书上也有记载。当时有以宰相之尊而挟妓侑酒者,如《尧山堂外纪》云:“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一时京中大传其妙。”如以此事与明太祖的禁令相比,这种高等的“父母官”简直太不成体统。把统治者的脸面丢尽了。
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还记载:“今上辛巳壬午间(明神宗万历九年、十年)聊城傅金沙光宅以文采风流,为政守洁廉,与吴士王百谷厚善,时过其斋中小饮。王因匿名娼于曲室,酒酣出以荐枕,遂以为恒。王因是居间请托,橐为充牣。癸未甲申间(明万历十一年、十二年)临邑邢子愿侗以御史按江南。苏州有富民潘璧之狱,所娶金陵名妓刘八者,亦在议中。刘素有艳称,对簿日呼之上,谛视之,果光丽照人,因屏左右密与订,待报满离任,与晤于某所,遂轻其罪,发回教坊。未几邢去,令人从南中潜窜入舟至家,许久方别。”
《敝帚斋余谈》还认为这是一种风流韵事,它说:“二公俱东省人才,名噪海内,居官俱有惠爱,而不矜曲谨如此。”但是,从本质上看,这种情况,充分显露出封建统治阶级的虚伪,显示出阶级社会中的一种文化意蕴。
二、明代妓女之盛
明代中叶以后,娼妓越来越繁盛。严思慎的《艳》云:“明万历之末,上倦于勤,不坐朝,不阅章奏。辇下诸公亦泄泄沓沓。然间有陶情花柳者,一时教坊妇女,兢尚容色,投时好以博赀财。”这正是社会日益腐朽衰微的表现。谢肇浙《五杂俎》也说:“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牣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里叙述当时‘娼妓满布天下”,大都市成百上千,其他偏僻地区往往也有。有的妓院归官府管理,官府要收娼妓税,号称“脂粉钱”,犹如后世的“花捐”;而那些不隶属于官府的私人妓院就不可胜数了。
明代妓女之盛,首推南北二都(北京、南京)。《新都梅史》描述北京的妓女:“燕赵佳人,类美如玉,盖自古艳之。矧帝朝建县,于今为盛,而南人风致,又复袭染熏陶,其艳惊天下无宜。万历丁酉(二十五)到庚子(二十八)年间,其妖冶已极。”至于南京,则有更多的记载,如钱牧斋《金陵社夕诗序》云:“海宇承平,陪京佳丽,仕宦者夸为仙都,游谈者据为乐土。”这是指万历前后数十年间事。余怀《板桥杂记》云:“洪武初年,建十六楼以处官妓,淡烟、轻松、重泽、来宾,称一时之盛事。”又云:“金陵都会之地,南曲靡丽之乡。纨茵浪子,潇洒词人,往来游戏,马如游龙,车相投也。其间风月楼台,尊罍丝管,以及栾童狎客,杂妓名优,献媚争妍,络绎奔赴。垂杨影外,片玉壶中,秋笛频吹,春莺乍啭。虽宋广平铁石为肠,不能不为梅花作赋也。”这里所描述的是嘉宗天启至崇祯十七年间南都坊曲之概况。当时举世艳称的名妓如朱无瑕、郑元美、马相兰、赵令燕、顾媚、董白、柳如是、李香等人,都是白门翘楚。
明代的妓女之盛,除南北两京外,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如大同的“婆娘”、扬州的“瘦马”,都很有名。《五杂俎》云:“九边如大同,其繁华富庶,不下江南。而妇女之美丽, 什物之雅好, 皆边寨之所无者。市款既久,未经兵火故也。谚称‘蓟镇城墙’、‘宜府教场’、‘大同婆娘’为三绝云。”可见,大同的妓女竟成为当时大同的一个地方特色了。《五杂俎》也描述了当时的扬州:“维扬居王下之中,川泽秀媚,故女子多美丽,而性情温柔,举止婉慧。固因水泽气多,亦其秀淑之气所钟,诸方不能敌也。然扬人习以为奇货,市贩各处童女,加意装束,教以书画琴棋之属,以邀厚值,谓之‘瘦马’。”扬州多妙女佳丽,崇祯田皇后也是“瘦马”出身,扬州“瘦马”之众,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