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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癖伴发精神病性障碍1例

http://www.qm120.com 2008-1-22 10:30:52 来源:

【关键词】  摩擦癖;性变态;摩擦癖伴发精神病性障碍

  【关键词】 摩擦癖;性变态;摩擦癖伴发精神病性障碍

  1 病例资料

  患者,男性,34岁,已婚,待业。因无法克制地经常在公共汽车上用阴茎顶撞异性臀部15年,焦虑不安伴凭空闻人语,被议论、被监视,疑人害他3年,加重3月,门诊以"精神分裂症"收入院治疗。患者兄妹5人,排行第五,上有4个姐姐,自幼跟姐姐们一起玩耍,上初中时曾无意用阴茎顶到姐姐的臀部,产生快感并射精,开始感好奇和兴奋,后觉内疚。15年前的某天,患者初中毕业后在一次乘坐公共汽车时,见到一位漂亮、性感女子,无法克制自己上前用阴茎顶其臀部,在车行摇晃中产生快感并射精,之后产生强烈的满足感,回家后仍反复回忆这一经过。后来便有意乘坐较拥挤的公共汽车,伺机实施摩擦行为,每次都感到很满足。每次满足后内心可安静2~3天后又再次出现焦虑不安,向往乘车体验。十多年来,来往只乘座公共汽车,用上述行为求得性满足感已不计其数。期间多次被受害人辱骂并遭致殴打,仍不能放弃摩擦行为。后患者经介绍结婚,夫妻性生活质量不好,常常早泄。患者称还是期望在公共汽车上摩擦陌生性感女性臀部,才能感到满足,患者知道此行为不道德,并为此感到十分苦恼和焦虑。近3年来患者对自己这一行为感到内疚、自责和焦虑加重,经常为此而失眠,深怕妻子和家人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整天在忧心忡忡、焦虑和摩擦冲动之间犹豫不决。在又一次被人当众辱骂之后,逐渐开始感到别人说话时认为是在议论自己的人品不好。夜深人静时在家凭空听到有许多人在议论自己不道德,是流氓恶棍,应当让公安局抓住,送往劳教所。上街时感觉有人跟踪自己,上公共汽车时感到有监控器监视自己,说有人要杀自己,公安局正在收集证据要抓自己等情况。整天神不守舍,注意力不集中,劳作家务无序,睡眠饮食差。为此先后3次住精神病院治疗,均诊断"精神分裂症",服氯丙嗪、利培酮和氯氮平等多种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每次住院时患者的"幻觉和妄想"均在1周内完全消失,但焦虑、内疚和自责感依旧。院外除摩擦行为外的社会和个人生活能力未见异常。曾检查头颅CT、脑电图、诱发电位等均未见异常。内科及神经系统检查未见阳性体征。本次因再次出现摩擦行为,被当场抓获在扭送派出所的途中因极度恐惧和害怕的神情,被受害者送精神病院。门诊以"精神分裂症"收住院。

  入院后精神检查:意识清,衣着整洁,交谈合作。可引出明显的言语性幻听,内容为有公安局的人在议论他,都在说他是一个流氓,应该送去劳教。存在关系、被害妄想,认为自己的行为不道德,成为人人喊打的坏分子,周围人想把自己害死,以便净化环境等等。表情十分痛苦,有明显的抑郁和焦虑情绪。智能、记忆正常,有强烈的求治欲望,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十分了解。自知力完整。修订诊断为:摩擦癖伴发精神病性障碍。

  2 讨论

  摩擦癖是一种性变态,指男性在拥挤的公共场合,故意用身体的某一部分(常为阴茎)磨擦和触摸女性身体的某一部分,以达到性兴奋的目的。性变态尚无明确的发病机制,多数学者认为是后天经验获得的,尤其是在儿童少年早期阶段,受到家庭环境中性刺激,性兴奋经验的作用和影响[1,2]。儿童早期的不良性刺激或经验,以条件反射机制固定下来,对摩擦癖异常行为的形成和强化起到重要作用。另外,社会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也常是诱发因素。患者感到内疚和自责,但无法克制。因此有学者称这种变态性冲动带有强烈的强迫色彩[2]。本例患者15年的摩擦癖病史中,近3年来出现明确的幻觉、妄想及情绪障碍,但是在幻觉、妄想的内容上看明显为继发于强烈的道德冲突,且多次住院后幻觉和妄想症状均很快消失,院外时的社会及个人生活能力并未受损,因此诊断精神分裂症理由不够充分,这是修订诊断的关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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