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关于体外受精(IVF)治疗的尝试次数,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绝对的硬性规定,而是主要依据《人类胚胎实验法》以及各医疗院所自行制定的规定。不过,总的原则是:
以患者需求与医学评估为依据:主要考量是患者的年龄、不孕原因、卵巢功能、过去的治疗反应、胚胎质量以及医疗团队的评估。只要医学上认为有必要,且患者有需求,理论上可以进行多次尝试。
医疗院所的自主规定:不同的试管婴儿中心(医院或诊所)会根据自身的资源、技术、成功率以及伦理考量,设定一个建议的尝试次数上限。这个上限通常在 2到3次 之间比较常见。
保险给付:台湾的健保对于体外受精(IVF)有给付,但通常限制在3个治疗周期内。这意味着,如果患者尝试了3次(每个周期算一次),即使没有成功,健保也不会再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但仍需自付部分费用,如药物费)。因此,3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
总结来说:
所以,当您在台湾考虑做三代试管婴儿(PGT/PGS)时,具体能做几次,需要咨询您选择的医疗院所。他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评估治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告知您机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费用和保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