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的卫健委公示信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获得批准、可以合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包括试管婴儿,即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通常是极少数的公立医院。
截至目前(信息可能随**调整而变化,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可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只有一家: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49号
- 资质: 该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唯一一家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开展**人工授精(AIH)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即俗称的“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机构。
重要提示:
- 合法性: 只有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的医疗机构才能合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任何未获批准的机构进行此类操作都是非法的,可能存在极大的健康风险和法律风险。
- 信息核实: 由于相关**可能调整,最准确的信息请务必查询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或官方公告,核实该机构的最新执业许可信息。
- 就医建议: 如果您有生育需求,建议直接联系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进行咨询和就诊。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评估是否适合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请勿相信任何声称可以提供非法“第三代试管婴儿”(通常指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筛查 PGD/PGS)的非正规机构。合法的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严格,且目前国内能合法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数量极少,并且有严格的适用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