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失独家庭(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的再生育和再婚问题,规定如下:
失独家庭可以再生育吗?
- 通常不可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即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 虽然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国家给予**。” 这意味着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是基于自愿**。
- 失独家庭虽然失去了唯一的孩子,但他们当初生育时通常是在独生子女**下,并且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除非他们当初在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资格,否则,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失独家庭可以自动获得再生育的许可。他们仍然属于需要遵守现行生育**(通常是一孩**)的人群。
- 因此,一般情况下,失独家庭父母不符合再生育的条件,不能像其他不符合单独二孩或全面二孩**的家庭那样,仅因失独就获得再生育的资格。
失独家庭父母能再婚吗?
- 可以。
- 结婚和再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是否失独、是否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者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关联。
- 失独父母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规定(如达到法定婚龄、非近亲、无禁止结婚的疾病等)的前提下,完全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再婚以及与谁再婚。他们的再婚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再婚后,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通常会被注销。
总结:
- 失独家庭父母通常不能因为失独而获得再生育的权利,仍需遵守国家现行生育**。
- 失独家庭父母可以依法再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执行细节和地方性**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