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接受试管婴儿技术的夫妇必须是合法夫妻,且仅限于治疗因特定不孕不育问题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怀孕的夫妇。
首先明确一点,“试管婴儿”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也不是有生育需求的姐妹们都需要“试管婴儿”助怀孕。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176号文件关于《人类辅助试管婴儿技术规范》中明确指出“试管婴儿”的适应症[1]:
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
排障碍;
子宫内膜异位症;
男方少、弱子症;
不明原因的不育;
免疫不孕。
而对于以下的情况,是不允许进行“试管婴儿”助怀孕:
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神疾患、泌尿试管婴儿系统急感染、传播疾病;
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疾病;
任何一方具有等严重不良嗜好;
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所以,准妈妈们需要到正规医院的试管婴儿中心,进行评估,是否需要进行“试管婴儿”助怀孕。
接下来,就要开始步啦,完善夫妻双方的助怀孕前检查,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优生优育”已经成为生育的准则。
所以,为了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夫妻双方的助怀孕前检查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