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接受试管婴儿技术的夫妇必须是合法夫妻,且仅限于治疗因特定不孕不育问题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怀孕的夫妇。
在中国,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进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即第一代试管婴儿)技术,并且具备开展体外配子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通常包含在二代试管技术范畴内)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测(PGD/PGS)(即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核心部分)资格的医院,都称为“**/妇精实验室”,并且通常被称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机构”。
甘肃省内获得此类批准的医院主要有以下几家: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Lanzhou University Second Hospital)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Gansu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Hospital)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总而言之,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和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是甘肃省内公认的、具备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资质的权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