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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恋的定义

  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关于多早才是早恋,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普遍的认识,亦没有令人信服的专业界定。各个国家的情况更是不一样。而在中国,一般认为早于大学时期(约18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或在第二性征出现(约12~14岁)之前发生的恋爱才算早恋。

  关于怎么样的程度才算早恋,也没有广泛的共识。一般认为,产生对异性的爱慕就算是早恋。但在这种意识下看,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

“早恋”一词的科学性

  一些新兴教育家、心理学家和学生认为“早恋”一词并不科学。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后,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不应该用“早恋”这样带有感彩的词汇来描述,因此也有人认为“早恋”应当称为“青春期恋爱”。

早恋的特点

  由早恋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看,早恋通常有下列4种特点:

  朦胧性

  青少年对于早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早恋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而对未来家庭的组建、处理恋爱和学业之间关系、区别友谊和爱情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矛盾性

  早恋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异性接触,又害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的早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表白)的矛盾。

  变异性

  友情是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因为青少年往往欠缺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及经历,导致双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都难以持久。正是这样,常常令双方的心理造成痛苦。

  差异性

  青少年的早恋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行为方式上,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也有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在程度上,大多数早恋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上看,一般没有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除了交流感情外,有时甚至发生性关系。

  在年龄的喜好上,女孩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大、比较成熟的**,而**则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小的女孩,且在交往中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年龄相当时,女孩会采取主动,但根据实际情况看,更多的是**采取主动。这现尚没有定论。

早恋原因的类型

  早恋的类型主要可以归纳为下面8种:

  爱慕型

  这类青少年是由于互相之间对对方的爱慕而产生的早恋现象。这类早恋十分常见,而根据爱慕原因的不同,又可分为下面3类:

  仪表型

  这类早恋是由于爱慕对方外在的仪表而产生的,也是最常见,但最难以持续和稳定的。学校中总有英俊的男生和漂亮的女生备受异性追崇,就是含有这个因素。

  专长型

  这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项自己崇尚的能力或专长而产生的早恋。这类早恋常常是女孩采取主动。

  品性型

  这类早恋是由于爱慕对方的某些自己崇尚的品性而产生的早恋,这相比而言维持得比较持久。

  好奇型

  这是因为对异性留有的好奇心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性意识的不断发展青少年会产生对异性身体、生活、心理和对自己态度的好奇,这是青春期青少年的一种心理现象。青少年容易产生性冲动,从而对异性保持一种敏感的态度,为了满足这种好奇心,而结交异性朋友。
  模仿型

  这是由于模仿社会上、影视作品和报刊书籍中的行为而产生的早恋现象。

  从众型

  这是迫于周围同龄人的压力产生的早恋现象。例如本来不存在的恋爱关系,可能被周围的人杜撰出来,即“谣言”或者“绯闻”。在这样的环境下,迫于舆论的压力,很容易对其产生爱慕之心。

  愉悦型

  青春期男女之间作为同学甚至同桌,由于较多的交流和信息传递,会对对方产生更为细致和透彻的理解,在这种状况下容易产生早恋。这也是“同班恋”甚至“同桌恋”的重要原因。
 
  补偿型

  一些青少年由于在学习生活中遭受挫折,是自己自尊遭到损害,为达到发泄目的,往往会找异往,在其中忘掉痛苦,以谋求补偿。这类早恋融入了真实的感情,容易发展深化。

  逆反型

  由于社会意识和舆论的因素,青少年的两往常会受到家长、老师的不恰当干预,容易诱发其“你们不许我这样做,我偏要这样做”的心理。在这种逆反心理的作用下,本来正常恰当的异往可能迅速向早恋发展。

  病理型

  在当代社会,营养条件优越,容易造成的营养过剩和食物中含有的性激素的作用或各种特殊生理疾病、家庭遗传等因素,容易造成青少年心理早熟,甚至是性变态心理。这是诱发青少年早恋的主要客观因素。

  上述的各种类型也常见于成年人的恋爱之上,尤其是第一次谈恋爱,当然也没有经历过早恋的人。而且,因为成年人的力量较大且有较多的知识,所以产生的相同后果有些性质比早恋的孩子更为恶劣.

其他地区和时代

  在西方社会,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正常。(何况西方社会本较开放, 异性朋友间拥抱是完全可接受的)

  只要未有发生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宗教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近年虽有宗教界人士针对未婚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贞运动, 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

  事实上在西方“早恋”一词并不存在, 或许是由于西方的教学系统较宽松,绝大部分西方人对中国学校限制学生恋爱是非常不理解的。
  在中国旧社会,大都是父母包办婚姻,虽然有大量的小女婿、少夫妻,也只能称为早婚、早育。至于恋爱,则是不论何种年纪,都是不被允许的,而不只有早恋被认为是不好了。

早恋的危害

  由于早恋难以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认可,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压力与矛盾,从而使早恋者注意力分散,使得自己的志趣和目标发生改变,这种改变大都对人是一种的影响,对人的性情、性格、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有害而无益。可见早恋造成危害主要不是因为早恋本身,而是来自早恋者受到的多方面压力。

  下面是一些教育者归纳出的一些危害:

  危害身心健康

   身体上:由于很多早恋者情绪不够稳定、好冲动、易动感情、自控力较差,常常会产生各种影响身体健康的不良情绪。这会导致一系列身体不适,久而久之,有可能会出现消化道病症、低血糖等症状。
   心理上:对于早恋者而言,早恋是一个既充满欢喜而充满苦闷的过程。由于对对方的爱恋,早恋者常常因为对方的苛刻要求而造成情绪变化;也有因为早恋而遭到父母、同学、老师的压力,造成心理失衡;当不能与恋人见面时,早恋者常常坐卧不安而沉迷于幻想,在幻想中乞求慰藉。如果这种心理发展过深,少部分人会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与异性发生性关系,这会造成早恋者心理的严重扭曲。

  干扰学习

  由于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差,往往无心学习,成绩下降,是十分常见。这就是早恋反对者反对早恋的最重要理由。
  易促成越轨行为

  许多心理学家认为:青少年占优势、容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因此许多热恋中的少男少女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而过早地发生两性关系。这是早恋造成的对双方身心造成最严重的损害。

  可能导致犯罪

  早恋者一般年轻气盛,对一些事件十分敏感。特别是**在女朋友面前,面对一些让自己“吃醋”的行为恼羞成怒,对一些人大打出手,造成违法犯罪。

  另一种情况时,由于父母的不支持,谈恋爱的金钱花销无法取得,诱发偷和抢的念头。这是早恋对社会最严重的危害。
早恋的益处

  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情况下,早恋有其益处,这种观点普遍存在于学生中。一些学生认为早恋者常会在成绩上互相追赶,以取得对方愉悦与偏爱,使得成绩上升;也有因为对某人有爱慕之心,从其所好,在生活中处处约束自己,以被爱慕者的标准作为生活的准绳,使得一些原本不良的性格和习惯得到改正。早恋也可以使人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增进人际关系。

  (1)了解产生早恋的原因。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营养状况普遍良好,身体发育加快,性成熟的时间提前,性意识开始萌芽并躁动,使他们过早有体验的强烈要求;由于青春期的来临,在心理上渴望独立自主,一旦摆脱家庭的束缚,则会促使他们在恋爱问题上跃跃欲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生活,使男学接触机会增多,而在交往过程中,不免互相爱慕,引起早恋;由于社会生活的开放性、丰富性、信息量的增大同学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描写恋爱的信息,这些信息的诱惑力和感染力很大,引起他们的联想和模仿的愿望;理想道德教育特别是爱情教育的缺乏,造成不少同学不求上进,道德观念薄弱和恋爱问题上的无知.很多同学把异性之间的好感、友谊当情来对待,更由于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异性友谊无立足之地,异性同学之间接触多一些,就会被人哄成“恋爱”,当事人有时就被逼上梁山;学校领导和老师,在男学交往上设置种种限制,对突破限制的同学横加指责。结果,“禁果分外甜”,限制反而引起了一些同学的好奇,找机会尝试恋爱的滋味;考入中专的学生,认为毕业后分配到农村,难找合适的对象,现在有合适的就要抓住;有的同学外貌漂亮,生性浪漫,认为青春的幸福就在于花前月下的私语,为了追求这种幸福,会轻易地和别人恋爱,但也有的同学只是为了好玩和探奇谈恋爱,后来弄假成真。

  (2)斩断恋情。正如建立恋爱需要两厢情愿一样,结束早恋也应是双方同意,这样才能不留后患。主动提出结束早恋的一方要用坚定的意志,果断而恰当的方法,斩断恋情。你可以与对方在适当的地方,在理智的情况下作深入的谈话,谈话中,你要首先肯定对方在恋爱过程中对自己的爱护、帮助和关怀,然后告诉对方早恋的危害和学习的重要性,劝其把爱情之火熄灭,把爱的种子珍藏在心底,把精力用在自己的学业和个性的完善上。也可用书信的方式。因为书信比面谈有更大的缓冲余地,措词也能更冷静、得体,但不管用什么方式,都要防止引起对方的误会,以能尽快使对方心悦诚服为目的。

  (3)中断往来。从结束早恋的限度来说,男学间的友谊、好感都是正常的感情,只要把恋爱退回到好感或友谊,早恋也就结束了。但是,由于恋爱所唤起情感是强烈的,而中学生的理智和抑制力相当有限,所以,要结束早恋,就要尽量避免两人单独在一起,暂时中止感情交流的一切渠道。经过感情的一段冻结过程,使理智对感情的控制成为习惯以后,再恢复正常交往,感情之树才不会故态复萌。

  (4)转移情感。把时间和精力转移到紧张的学习和健康的课余爱好上去。多关心国家大事,多参加集体活动,多谈一些文字名著、哲理文章,多想想自己的进步,想想将来的事业,想想将来在复杂的社会里如何开拓和进取。这样,心胸和视野就会开阔,抱负就会远大,就会焕发出勃勃朝气,永远前进。

  指青春期或在此之前还不到恋爱年龄的少女出现过早恋情。早恋是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现象。早恋由环境因素引起,与早熟引起的性兴奋与性萌发有关;也与少女的孤独、空虚,心理上缺乏支持有关。陷入早恋之中的少男少女因爱到互相吸引、互相爱慕、互相支持,情绪是欢愉的,情感是纯真的。由于早恋中情感处于主导地位,通常都缺乏理性,多数人有肉体与性接触的意向,但不一定都付诸实践。相当多的早恋少女满足于温馨的情感氛围,卿卿我我的语言交流。当然,也有部分人基于性冲动而发生。

  少女的早恋,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模仿型早恋——这是指性意识发展还处于接近异性阶段的初期的早恋类型,出于好奇心而模仿恋爱,随心所欲,不问后果,带有明显的游戏性特点;天真型早恋——出于对异性的向往而进行恋爱,只要对某一异性的某些特点好感。认为对方声音好听,球打得好,就会偷偷地眉目传情,或干脆写信约会,带有明显盲目性的特点,这是性意识发展处于接近异性阶段中期的早恋型,初恋型早恋——出于对异性容貌、能力、风度、性格等的倾慕而进行恋爱,开始对爱情有了自觉的追求。但还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恋爱的全部内涵,这是性意识发展处于晚期的早恋类型。

  对于青春期中少女的早恋,作为教师与父母,一要加强教育,使其认识到她在思想上尚未定型,心理上尚未成熟,经济上尚未独立,事业上尚未定向,各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过早谈恋爱对自己身心发展、理想前途都极其有害;二要防微杜渐,随时把握少女在同异流中的心态,一旦发现她们有了早恋迹象,就要及时并机智地通过暗示、点拨与谈心,力求将早恋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正面疏导,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指导她们正确对待异性,用道德的力量和自控能力驾驭自己的感情。切忌动辄批评,甚至不分表红皂白地训斥、苛责、打骂和当着她的同龄人的面羞辱她们。这极容易产生“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使她因为反抗而与异性情感联结得更紧,把早恋变成真恋,结果使少女遭受很大精神痛苦,使她们与父母的亲情也受到伤害。个别早恋少女因不堪其辱,愤而出走或自杀,这些方面的教训,是值得吸取的。

对早恋的评价

  在中国文化、社会上的普通观点是,早恋对青少年的前途和出息可以有坏处。很重要一种原因是教育制度富有极大竞争性。报纸和别的媒体也报导早恋这现象对学生的危险与家长的担心。这种现象也从一定侧面反映出社会对于主流话语权的垄断。

  而把握好分寸、不轻易越界,这对与自控能力相对较差的青少年还是较高要求,不容易做到。基于很多人认为早恋发生不能避免,而适当的自控及外界对早恋的青少年做出适当的疏导和帮助却是应该的,也是可以做到的。

  由于早恋的主体生理的不成熟,较之成年人不易产生性冲动,使得早恋行为给人感觉更纯洁更神圣更美好,往往也更值得回忆。这样说来,早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甚至值得提倡,至少不要阻碍她的发生。但是者必须是在不对主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所以对于存在早恋倾向的青少年提出以下忠告:必须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1、不能使早恋行为影响到正常的学业。2、不能让早恋行为给自己的身心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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